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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四百四十六章野柿子

  “傻看啥啊?”

  柳箐箐在织衣服,发现坐在边叶荣耀盯着自己看,有些羞涩地说道。

  “看我老婆啊!”

  叶荣耀理直气壮地说道。

  自己的老婆,是这点好,怎么看都是合法的。

  “讨厌,天天看,还看不厌啊!”

  柳箐箐心里一甜,开心地说道。

  “看不厌,永远看不厌,老婆你越看越漂亮。”

  叶荣耀说道。

  每次看自己的老婆,叶荣耀心里有种浓浓的幸福感。

  这是老天爷对自己最大的厚爱,让自己娶这么一位好老婆,一个值得自己用终生去疼爱的妻子。

  “老夫老妻了,也不害臊,等我老的时候,你不想看了。”

  柳箐箐甜甜地说道。

  “等我变成头发发白的,牙齿掉光的时候,你肯定还是一位绝色的大美女。”

  叶荣耀说道。

  自己老婆佩戴着“时光之链”

  “时光之链”可是雅玛星球高科技产物,任何人佩戴“时光之链”,身体的细胞衰老延缓一倍,叶荣耀相信自己老得头发发白的时候,自己老婆还是那么地年轻漂亮。

  对于这一点,叶荣耀非常地自信。

  “不会的,等你头发发白的,牙齿掉光的时候,我也头发发白,牙齿掉光的。”

  柳箐箐说道。

  “那可不行,你也头发发白,牙齿掉光,走不动路,谁来照顾我这个糟老头啊!”

  叶荣耀说道。

  “老公,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柳箐箐一脸深情地看着叶荣耀说道。

  两个人这样坐着,却觉得分外的温馨。

  “你也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福!”

  叶荣耀牵着柳箐箐的手说道。

  两个人这样互相牵着对方的手,感觉这是天下最幸福的事情!

  这时候最幸福的事情,是握着自己心爱人的手。

  “荣耀叔叔,箐箐婶子,我找到好东西了?”

  在这个时候,二娃子这熊娃子在院子里大大咧咧地呼喊声,却将叶荣耀两人的温馨打破。

  “这熊孩子,你没事不会看看时间再来。”

  叶荣耀有些气愤的站起来问道:“啥事儿,叫这么大声,喊魂呢?”

  看叶荣耀气恼的样子,柳箐箐忍不住抿着嘴直笑,也跟了出去。

  “荣耀叔,箐箐婶子,你看我找到什么了。”

  二娃子对叶荣耀的责备毫不在意。

  现在村里的孩子们都知道叶荣耀的脾气,只要不做错事情,他不会真生气的。

  “哦,二娃子弄到什么好东西啊,给我看看。”

  柳箐箐好地问道。

  “这个!”

  二娃子将那一袋子鲜红的果子放到在石桌。

  “这是野柿子!”

  叶荣耀看到那红彤彤的果子,顿时来了兴致。

  小时候,住在山,那时候也穷,没有什么水果之类的东西吃,山能吃的野果,叶荣耀基本都吃过。

  这野柿子是其的一种。

  野柿子之所以称野柿子,因为它跟人工种植的柿子起来,果实要小很多,直径约在2~3厘米左右。

  不过这野柿子的味道一点不人工种植的柿子差,尤其是这种自然熟的野柿子,那个味道更是好的很。

  不过无论是野柿子,还是人工种植的柿子,市场卖的,基本都是催熟的柿子。

  这个柿子的催熟的方式很简单,可以放在枯草里,也可以放在米糠里,只要放置几天,这柿子会熟透。

  不过这柿子熟透后,很难保存多久时间,一般情况下要是三、五天内不吃掉的话,这柿子会烂掉。

  这也是人们要在柿子自然成熟前,把柿子给摘了,然后分批催熟,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地延长这柿子的存放时间。

  不过对于农村人来说,还是习惯于把柿子做成柿子饼,那样的话,可以存放很久时间都不会坏。

  “这是野柿子啊!正常的柿子小好多啊。”

  柳箐箐这还是第一次见过野柿子。

  主要是现在桃源村里人都搬到山脚下了,加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已经没有人在吃野果之类的东西的。

  尤其是现在的小孩子,甚至都没有见过那些野果,更不要说吃野果了。

  “婶婶,我请你吃野柿子,味道很好的。”

  二娃子说道。

  “还是二娃子懂事!”

  柳箐箐摸摸二娃子的头说道。

  “婶婶不要摸我的头,摸多了,会变傻的。”

  二娃子说道。

  “谁说的,一派胡言!”

  叶荣耀立即说道。

  “班里的同学都这么说。”

  二娃子说道。

  “那是他们不懂,被你婶婶摸头,你会变得更聪明的。”

  叶荣耀忽悠地说道。

  “呵呵,老公,你不要跟二娃子开玩笑了。”

  听叶荣耀忽悠二娃子,柳箐箐忍不住笑了下说道。

  “真甜”

  柳箐箐还是第一次吃这种野生的柿子,只觉得吃到嘴里甜丝丝的,还没有一点涩味。

  无论是野生的柿子,还是人工种植的柿子,在果树自然成熟的柿子味道最好的,甜甜的,没有一点涩味。

  吃过一个野柿子后,柳箐箐拿了一个还带着叶子的野柿子,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发到微信群里了。

  现在的女人这样,一有点好吃的,或者新的东西,喜欢发到微信群里。

  这野生柿子虽然好吃,不过叶荣耀吃两个后,不吃了。

  现在人大了,也没有小时候那样嘴馋了。

  等二娃子走后,叶荣耀陪柳箐箐下了一盘象棋,两人纯粹是为了消磨时间,因此也不在乎输赢,下棋的过程自然是走几步想一阵子,一盘棋能下个把小时都没有收尾。

  几盘棋下来,太阳已经偏西了。

  “老公,我去做饭了。”

  柳箐箐放下棋子,去后厨做饭了。

  现在柳箐箐越来越喜欢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了,每天给自己心爱的男人做饭吃,让柳箐箐很有家的幸福感。

  “好久没有吃螺丝了,去弄一点。”

  闲着无聊的叶荣耀,想了下,走出院子。

  南方人都喜欢吃螺丝,尤其是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螺丝和花生米更是少不了的。

  不过现在像办喜事的那样的席宴是不会有螺丝和花生米的,因为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螺丝和花生米太便宜了,不了台面。

  不过时间倒转三、四十年之前的话,这螺丝和花生米也是南方喜宴的两道不错的菜肴。

  趁着现在天色还不亮堂,叶荣耀打定心思去村外的荒水塘摸点螺丝。

  现在大家生活条件都好了,到村里鱼塘或是溪里摸螺丝的人少了很多,以至于这鱼塘和溪里的螺丝特别地多。

  运气好的话,用鱼兜抓的话,一个下午能弄个二三十斤,拿到镇的菜市场卖的话,也有五、六十块钱挣的。

  不过叶荣耀还是喜欢用手摸,叶荣耀喜欢那种感觉。

  还有用鱼兜虽然一次收获不少,但兜里大都是一些泥沙或者烂掉的树叶石块之类的,清理起来特别地麻烦。

  叶荣耀选的地方是离自己家不远的一个荒水塘,因为偏僻,这地方平时都没什么人来。

  叶荣耀每次想起吃螺丝的时候,会自己来这里摸些回去。

  这个荒水塘的水不深,最深的位置也是到叶荣耀的大腿位置,这样深的荒水塘便于摸螺丝。

  脱到裤子穿着件四角裤衩,叶荣耀下水。

  虽然现在是大冬天,水很凉,不过对于叶荣耀这个吃货来说,这不是什么事。

  身体已经是精英级的叶荣耀,这点冰冷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

  这螺丝一般喜欢呆在在水塘边,尤其是长有茂盛水草的地方,螺丝大部分都待在那里。

  这螺丝喜欢吸附在塘岸的石块和水草,沿着塘岸,一路摸过去,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叶荣耀摸了半水桶的螺丝了。

  主要是叶荣耀的动作一般人快很多,感觉今天收获不少,够自己一家子吃好几顿了,叶荣耀正打算岸。

  “什么东西?”

  叶荣耀感觉到自己的脚好像踩到什么东西来的。

  滑不溜湫的,给叶荣耀一种感觉是有一种踩到泥鳅或者黄鳝的感觉。

  要是胆子小的人,肯定会吓一跳,毕竟这滑不溜湫的,可不止是泥鳅和黄鳝,也有可能是水蛇。

  在河里、池塘里最常见的是蛇类,是这水蛇。

  水蛇虽然无毒,一般情况也不会咬人。

  可那个模样,还是让很多女人天生恐惧。

  叶荣耀用手往水底一抓,没有抓住,这滑不溜湫的玩意,快速地从叶荣耀手里挣扎掉。

  不过还不等它快速游走,叶荣耀手再次抓住它,这次叶荣耀使用“念力”,这东西再滑手,都逃不出叶荣耀的手心。

  对于叶荣耀来说,不管是黄鳝,还是泥鳅,哪怕是水蛇,都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不管是红烧,还是清蒸,或是炖汤,都是不错的美食。

  不但好吃,而且非常有营养,无论是泥鳅、黄鳝,还是水蛇,都是男人不可多得的补品。

  尤其是野生的,最为有功效,以前农村里的妇女,都是弄这些给男人补身子的。

  这可是吃那些滋阴补阳的药物好多了。

  而且这种食补,又没有什么副作用。

  堪称男人不二的补品。

  既然遇了,叶荣耀自然不会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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