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游戏小说 > 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 第三千二百二十章 区别

  问起西岚的妖刀的锻造大师,我还真打听过了。

  不过西岚后人对这把太刀的来源一无所知,只知道是自家先祖自某位行脚商人那儿买来的。

  而且这把太刀的定价也很低,明明是一把堪比附魔武器的精品,竟然只卖出了上品精钢武器的价格,这行为跟把古董卖出白菜价一个样。

  如此可疑的价格,西岚竟然大条的忽视了这个问题,并乐呵的付了钱,把它买了下来。

  至于买下之后,就出事儿了。

  据说西岚在某次战斗中,过度使用褪变之力,导致力道衰竭,就在战斗休息之际,这把刀竟然在侵占他的意识,那感觉像极了要夺取他的身体控制权!

  出了这事儿,西岚差点被吓死。

  他实力是强,本事是高,可那是硬本事,与灵魂意识毫无关联。

  这万一他的身体真让别的灵魂占了,自己不就成了孤魂野鬼了吗!

  想想就毛骨悚然。

  自那以后,他又开始寻找武器,就算不及妖刀这般优秀,但只要比一般武器更加优秀,并且不具备侵占他人身躯的本事,就可以了。

  西岚的要求在一般冒险家眼里,很高,但在西岚那个级别的冒险家眼里,不高。

  没多久,西岚就又找到了一把与自己相性很合的太刀。

  有了新太刀,西岚再不用被妖刀困扰,于是找个地儿,挖了个坑,把妖刀埋了进去。

  埋完以后,西岚还很骚包的把这事儿讲给自己的朋友听,这群朋友里,有一个就是西岚未来的妻子。

  之后西岚失踪,他妻子岁数也大了,具体岁数不知道,不过貌似也活了两百多岁。

  临终之际,她将妖刀的埋藏地点告诉了她的孩子。

  她的孩子们呢,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很快便找到了位置,并将妖刀挖了出来。

  不过有一点很遗憾,那便是西岚的后人里,再没出现过才华横溢,冠绝一时的天才冒险家。

  整个家族体系,不知多少代人,却连一个称得上天才的冒险家也没有,实在是造化弄人。

  或许,这也是老天对西岚这个负心人的一种惩罚吧。

  话说,如果西岚和海洛伊丝结合,生出来的孩子,会是天才,还是依旧庸才呢?

  哼哼哼,突然有点期待了。

  目光望向武器铺子老板娘,陡然发现,老板娘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我。

  我连忙咳嗽一声,回答了她的问题:“很遗憾,这把刀的锻造大师早已仙逝。”

  “那可真是遗憾。”

  老板娘摇摇头,叹息道。

  看样子,她是真的很渴望当面拜会一下,能够锻造出如此杰出武器的锻造大师,并试着拜师取经,成功了自然最好,不成功,仅通过交谈,也必定受益匪浅。

  奈何......

  见老板娘如此失落,我也爱莫能助,人已经死了啊,我总不能把他灵魂找过来陪你聊天吧。

  再说了,我又不会招魂,而且听说招魂挺吓人的,蔚蓝星球上某国就曾拍过类似电影,说真的还挺吓人的。

  我可不想有类似经历。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老板娘的声音再次响起:“你的这对护手,不是普通钢铁矿石打造的吧?”

  “对”我大大方方将手一伸,道:“用的是特殊陨铁。”

  细细打量过后,老板娘啧啧道:“看来你家世不凡啊,竟然能用得起这种矿石打造装备。”

  “这种矿石?”我好奇问道:“你认识?”

  “认识”老板娘道:“我家先祖曾用类似矿石给誓卫者组织的第一任首领尼巫锻造过长枪......不过也只有枪头而已,远没有你奢侈。”

  “竟有此事?”我不禁笑道:“看来有机会,我得找尼巫的后人唠唠嗑了,顺道再瞻仰一下那把长枪。”

  “你的这个理想,怕是实现不了了”老板娘悠悠道:“尼巫死后,那把长枪曾被族人争来夺去,最终,于混乱之中,流落到不知何处去了。”

  “真遗憾啊,还想着瞻仰一下那把能够战败使徒的长枪的威仪。”

  老板娘呵呵笑着将毛坯武器再次放到冷水了冷却,伴着滋滋声响,她道:“如果你只是想瞻仰威仪的话,哪怕是要让你失望了,那把长枪的外观普通的很,和一般长枪并无二致。”

  “为什么不打造一把看起来就十分别致的武器呢?”我不解道:“那样不是才能彰显出首领的风范吗?”

  “或许你说的很有道理,但当时情况制约的厉害。”

  “什么情况?”我好奇道:“难道尼巫受到了通缉?”

  “只是通缉的话,能算厉害吗?”老板娘道:“是没钱,誓卫者组织初建,手头的钱根本不足以支撑奢侈的浪费,上至尼巫,下至每一个成员,都生活从简,可不像现在的誓卫者组织,每次节假日聚餐,都动辄几千上万银币,钱花的跟流水似的。”

  听到这里,我撇撇嘴,没好意思吐槽:钱花的越多,生活过得越奢侈,能耐却是越来越小。

  记得尼巫统治誓卫者组织的时候,那可是能够顶着塔拉库沓的压力跟佧修派硬抗的硬家伙。

  甚至一度将塔拉库沓和佧修派压得抬不起头——就连这俩组织的老大,第二使徒·哭泣之眼·赫尔德都被打伤败退了。

  再看如今的誓卫者组织,成员管制乱不乱的先不提,单论实力,就算没排在老幺也差不多了。

  与叱咤风云的过去相比,如今的它,就是一坨屎。

  可惜了尼巫的风华绝代与冠世之才。

  再看眼前,海洛伊丝倒是继承了尼巫的一些品质,比方说反抗精神之类的,但偏偏她的能耐远远不及尼巫,虽然拥有褪变之力,可也只能和十一二级的冒险家相提并论。

  这里的十一二级,指的是魔界的十一二级,可不是和风大陆的。。

  根据这么久的生活,我已确定,魔界的十一二级冒险家的真是能耐,换算成和风大陆,大概处在十级左右——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魔界没有地下城,只能不断和其他组织的人,又或者生活在城镇周边的怪物较量,而和风大陆的冒险家,却可以每时每刻都在地下城里磨练本事。

  有仗打和没仗打,是有本质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