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三国争霸从边塞开始 > 第四十八章 练兵

  日上三杆,明媚的阳光透过白纱,照在窗边的几案上。一摞金铤码的整整齐齐,散发着令人迷醉的光芒,又在屋顶投射出一圈一圈的光晕。

  虽然已经渡过了最为艰难的阶段,但耿成依旧舍不得挪眼,盯着金铤痴痴发呆。

  这是真金,真正的黄金,眼前却足有整整五十斤!

  两世为人,耿成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

  金条是长社公主让耿立带来的,说要是不够,耿成只要派人传信到河东,最多八九日就能送来。别说五十斤,就是五百斤也有。

  黄金的旁边摆着两张信纸,是河东太守耿援的亲笔手书。耿援称,他已派郡丞、计曹掾押着三万石粮赶赴雁门,与郭缊商谈。

  只要郭缊松口,就是征十倍的重税,那精盐和白炭他也非卖不可。让耿援不用再为钱粮操心,以后他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原有的记忆早已消失殆尽,耿成甚至不记得父亲、母亲长什么模样,只能从耿坚等亲近扈从的口中听到一些。

  但无一例外,说的都是耿援与长社公主对他如何的关爱,如何骄纵,如何有求必应,对他甚至比长子耿安都要好。

  耿成无法理解,在这样的环境中,原身为何会养成孤僻、木讷,甚至呆板的性格?

  思索半晌,殊无头绪,耿成轻轻一叹:“父亲与母亲可安好?”

  “一切皆好……阿郎每顿依旧能饮酒三斗,吃半只肥羊。公主也无大恙,只是上月染了风寒,但看过二郎家书后,竟就大好了……”

  有没有这么神奇?

  耿成稍稍一怔,又恢复了自然:“你与程郡丞一道归来,可知他与郭太守商谈的如何?”

  “阿郎与公主令我不得耽搁,尽快将家书呈予二郎,故而仆只在郡城留宿一夜,是以不知。”

  也就是说,程琼前日临近黄昏才到郡城,运气好一两日就能见到郭缊。郭使君肯定要和佐贰商议,可能又要一两日。所以最快也要三五天以后才能知道准确消息。

  要不要去一趟阴馆?

  刚浮出一丝念头,耿成又摇了摇头。

  这是官方层面的行为,做为既得利益者,他还是尽量少插手的好。

  耿成合上书信,又对耿立说道:“来回奔波两月有余,可见有多劳累。且先去歇上几日,我再予你安排……”

  耿立惶恐起身,拱手拜道:“郎君言重,只是份内之事,仆不敢居功。若有差遣,尽管吩咐就是!”

  “也罢,如今正是用人之际,我就不和你客气了:你先歇一日,明日一早就去南城,助陈盛锻兵炼甲。切记,少说多看!”

  耿立忙一正色,恭恭敬敬的回道:“仆记住了!”

  “去吧!”

  耿立退下,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站在门外,轻轻的唤了一声:“塞尉,郭都伯、陈啬夫等已在营中等候多时!”

  这是郭振,郭景的族弟。原是五十郭氏部曲的队率。因耿义被派去炼铁,耿成手边无人可用,被临时调来支应几日。

  没有耿义那般机灵,但胜在稳徤。

  耿成点点头:“嗯,走吧!”

  ……

  已近午时,六百兵卒正在校场中分队操练,鼓令、呼喝不绝于耳,略显嘈杂。

  耿成放慢马速,从阵前缓缓走过。

  郭景等人知道他要顺道检阅,便没有上前问礼,更没有中断操训,反倒练的更认真了。

  离的最近的是高顺的丙屯,两百兵卒各分两阵,排成竖十横十的方阵,臂膀和头顶绑着用以区分敌我的黑布和白布,似是要对阵冲杀。

  随着高顺手臂一挥,阵间响起鼓令。两阵兵卒齐齐迈动脚步,向对方进击。

  这是小鼓,鼓令兵就跟在队卒身后。他每敲一下,兵卒就齐齐的往前进一步,就如后世军训时的“一二一”。

  当双方至多还有五十步时,高顺又命人敲响了阵外的大鼓。随着一声重响,小鼓骤然一急,速度加剧了好几倍。但节奏依然整齐。

  一时间,校场内到处可闻“歘歘歘歘”的脚步声,极具节奏感。

  队形也猝然一紧,就像分开的五指猛然攥成了拳头。与此同时,前三排兵卒举起木盾,端平了木枪。

  当距离还有二十步时,两百兵兵齐齐的大吼:“杀!”

  耿成的耳膜被震的发痒,但双眼一眨不眨,紧紧的盯着既将撞到一起的两座军阵。

  “轰……”

  像是两只铁锤碰到了一起,没有火花四射,只有尘土飞扬。

  耳中听不到嘶喊嚎叫,只有木枪撞击木甲,木刀砍向木盔的“当当”声。

  很是诡异,却又极具震憾。就似两百个大汉互殴,只听拳拳到肉,却听不到有人喊痛……

  敌我短兵相接,却又泾渭分明。前排的兵卒用木盾死死的抵住对方的木矛,另一只手不停的抽刺着木枪,期望破开对方的盾阵。

  四、五、六排的兵卒则举着明显要长好大一截的木棍,劈头盖脸的劈向对面的敌军。好在无论敌我都带着木盔,至多也就是敲晕几个。

  一时间“当当哐哐”声不绝,但谁都奈何不了谁。

  正当僵侍不下,突然有兵卒从枪兵的缝隙中挤出军阵,匍匐着朝对方爬去。

  这时前排枪兵正忙着抵挡对方的攻势,一时腾不出手来。只能任由敌方的刀盾兵摸到脚下。

  还好,都是一个师父教的,你有的招数我也有,你有滚刀手,我有跳荡兵。

  另一队中,突然有兵卒从前排枪兵的头顶跃起,踩着密如壁板一样的矛柄向对面杀去。

  敌方大惊,长刀手(第四五六排)急挥长棍,狠砍猛劈。但跳荡兵披的木甲竟然颇厚,一时竟劈不开。

  稍倾,两队的前阵同时告破,随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奋力厮杀起来。

  许多兵卒的木盔都已被抽碎,头上更是见了血,但谁都没有要喊停的意思。

  耿成说了,既然是实战操演,那就当作真正的实战来对待。没有点到为止,只有站着,或是躺倒。

  赢了的好酒好肉,俸米翻倍,输了的月钱减半,窝窝头配野菜不说,还得连挖十天的茅厕。

  这已然不是尊严不尊严,荣誉不荣誉的问题,而是一旦输了,只能饿着肚子闻着屎味,看对方喝酒吃肉。

  但凡有点血性,就绝对忍不了……

  效果显而易见:虽然每营只是各操演了三次,但战意与士气直线上升。赢了的不敢骄傲,生怕下次被对手翻了盘,输了的忍输负重,发誓下次一定要赢回来。

  但也并非只有好处:虽然是齐头矛,齐刃刀,但若是劈实了,依旧会受伤。这三次演练,伤卒合计已有百余。特别是第一次,因准备不足,有几个被发现时已经踩断了气……

  直到此时郭景等人才惊觉,与耿成相比,高顺只能算是小儿科……

  陈盛等人何时见过这样的阵仗,看的浑身急颤。就连田章、张汛和许良也是目瞪口呆,震憾不已。

  惊愕许久,许良才颤声问道:“此阵何人所创?”

  郭景看了看张辽,二人相互换了个眼神才说道:“此阵军中向来就有,不过是我等稍做了改进!”

  放屁,当我许良是陈盛这样的文官,从未经过阵仗?

  老夫虽然是仓曹掾,鲜卑人但来进犯,照样得披甲杀敌。平日里兵书更是没少读,怎就不记得有这样的战法?

  他双眼一眯,指了指正杀做一团兵卒:“诸位既然敢这般练,必然有所凭仗,不然岂不是浪费时间,多造死伤?

  以某观之,无论敌我,前阵兵卒必披重甲,不然无法阻挡敌方急冲而来的利矛;

  以斑窥貌,中阵急挥长棍往下劈砍的兵卒,所用兵器绝非长矛,而是重刀,不然就破不开敌方前阵;

  触类旁通,那矮身从枪下攻敌的刀盾手也罢,还是跃上枪阵的长刀手也罢,定然是身披全甲,不然与送死何异?”

  又是重甲,又是重刀,又是全甲……

  不是许良小看他们,就算郭景等人有这种想法,也绝不敢这样练。因为没有相配备的兵甲,不但是练了白练。阵仗上真要敢用这种战法,完全等于让兵卒送死。

  张辽和高顺不好说,但郭景多年领军,不可能连这么点见识都没有。但他依然这么练,说明相应的兵甲迟早都要配齐。

  六百重甲……举强阴上下敢这么豪横,敢有这种念头的,舍耿塞尉其谁?

  除了陈盛和几个铁匠,都对军阵行伍不陌生,震惊之余,脸色渐渐凝重,眼中却又射出兴奋的光芒。

  若是将兵甲配齐,再将这阵法练熟,就是来十倍的胡敌也不足为俱……

  见一群人全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且都是一副怀疑的模样,郭景尴尬的笑了笑。

  改口是不可能改口的,耿成交待的很清楚,就是天王老子来问也要一口咬死,是他们三人灵机一动创出的陷阵营,跳荡兵,和他耿成没一根毛的关系。

  木秀于林,风必催之。

  精盐和白炭也就罢了,毕竟是商贾之道,赚的钱再多,至多也就是让人酸上几句,眼红一阵。

  但不管是炼铁锻甲,还是练阵强兵,能藏多严就要藏多严。

  既有经世之才,又有阵战之能,却甘心偏安于一隅?

  你耿成是几个意思?

  ……

  两军阵后都有穿常服的兵卒,既是督战队,也是救援营。但见阵中有兵卒倒地,既代表战死。必须尽快使其脱离战阵,以免踩死踩伤。

  若是被踩的起不了身,伍、什长又无瑕顾及,救援队就会干预,挤开军阵将伤兵拖出来。

  要是有杀红了眼输不起的,救援队就会化身为督战队,用染过色的平头箭射击提醒。同时告之其队率,你阵中有一卒倒地后起身,但拒不离阵,又复而参战,是以叛你军战死十人。

  事后,这十人可是要计入战损,影响胜负的。若是撤离不及时出现重伤或是死亡,伤兵所在的屯、队不但会被直接叛负,屯率以下皆会被问责。

  所以大多时候都不用督战队提醒,队率、什伍长个个双眼瞪的就如核桃,但见兵卒倒地就会撵出阵去……

  “战死”的兵卒越来越多,战况却越来越激烈。长枪已然没了用处,许多兵卒弃枪抽棍,短兵相接。

  当看到其中一方死伤已达七成,高顺终于敲响了金钲。就如中间被切了一刀,方才还杀做一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兵卒瞬间分开,各回本阵。

  耿成跳下马,走到两军阵前,从督战官手中要过计功册。

  败的一方战损已近八成,既便是胜的一方也超过了六成。当然,这种战比在实战中极为罕见,但不妨碍耿成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近有一半的兵卒挂了彩,有七个断了胳膊,有一个甚至断了腿。

  但在耿成看来,这完全是值得的。总比意志不坚,与敌甫一接战就溃不成军,而后挨个被点名射杀的好。

  “但凡伤兵,每日药汤、好肉管够,另外每人再赏千钱。断手断腿的兵卒尽快接骨,若留下残疾,就报予田章迁入民营举为头目……”

  高顺恭身听令:“喏!”

  此时,郭景、许良、田章等人也围拢了过来,脸上都带着激动的神色。但耿成暂未理会,而是走近兵阵,打量着士卒武备。

  甲胄皆为木制,也就是将松、柏等质地较为坚硬的木板刨成巴掌大的小块,再用串连铁甲的方式缝在一起。而后外罩麻布。

  木板足厚两寸,相互间几乎没有缝隙,虽防不住铁枪,但用来操练完全够了。

  盔帽也是木制,乍一看就像前面被锯掉了一块的水桶。为了防震,里外都衬了羊毛,外面还缝了一层马皮。

  长矛都是圆头,其实就是棍,不过要比汉军中普遍配备的一丈矛(230厘米)长许多,大致有一丈四尺左右。其后的长刀兵手中的“刀”更长,足有一丈八尺。

  再然后就是木刀,藤盾。

  木刀自不必说,为防劈两下就折,竟足有五寸厚,完全可以称之为“椽(直径十公分以上的木棒)”。

  藤盾相对要薄一些,大至三寸厚,但更结实。制作流程相对也要复杂一些:红柳编成盾形后阴干,然后用麻油和油脂混合浸泡半月,再次晾干就是藤盾。

  这种藤盾比汉军普遍配备的木盾要结实许多,硬度与胡人用生牛皮锤制的皮盾相当。

  红柳随处可见,但胡人制一只皮盾却需要两头徤牛的皮……

  这些兵器全是田章组织妇人老弱,按照耿成所说的方法制作出来的。

  既便郭景已被震惊的有些麻木,依旧惊为天人。说只要将木棍上镶上枪头,这六百随时都能拉上战场,与胡贼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