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金色2003 > 第113章 倩女幽魂?

  “打雷啦!”

  “下雨收衣服啦!”

  “……”

  畅快。

  反正没人认得,也没什么人,纵情呼喊着,少年大笑着跑进了最近的角楼。

  角楼,也叫敌台,每隔一段都有,过去用来储备军械物资,同时有兵卒居住兼遮风避雨之功效。

  这时外面雨势已经有点大了。

  一粒一粒雨珠串成线,自天际倒垂而下,似珠帘拉开,极目望去,又有淡淡的水雾自山岭间升腾,一片朦胧,诗情画意。

  陈远也顾不得欣赏,赶紧先把淋湿的短袖脱下来,顺势摸了摸脸,又擦了擦头发。

  紧跟着摸出手机。

  “喂,下雨了,没淋着吧?”

  “没呢,我们在小房子里,涂叔说这叫敌台,是过去存储军资躲雨用的,哥你呢?”

  “还好,淋了点雨,现在也躲进敌台了。”

  “噗嗤,该,谁让你那么慢悠悠的?不跟你说了,黎落姐已经开始画了,我也要加油。”

  “……”

  还好,臭妹妹没淋雨,黎落也没有。

  眼下,两人已经摆开架势,准备记录眼前美景了,涂方在那边看着,问题不大。

  陈远松了口气,放下心来。

  忽然耳边传来一声轻笑,扭头一看,顿时又愣住。

  好漂亮的女人!

  话说,这荒郊野岭的,老子不是遇上鬼了吧?

  荒野,破庙,书生……

  麻麻批,怎么越想越瘆得慌啊?

  要说美女,他也见过,徐颖,黎落,都是无可挑剔的。

  可相比眼前的“女鬼”,准确的说,是“女仙”,还是差了点意思。

  因为真是浑然天成,美得无可挑剔,美得,不似人间。

  也正因为此,此时此刻,他居然感觉有些局促,本能的,脱掉的短袖又套了回去。

  湿的,难受……

  看着面前呆傻的少年,脱下的湿短袖穿回去,居然还看着自己脸红了,云舒越发忍不住笑出声来:“小弟弟,你好呀,跟爸爸妈妈出来玩么?”

  陈远顿时满头黑线。

  果然不是人,要不然,怎么就不说人话呢?

  想着,他又把湿短袖脱了下来,肩膀上一搭,淡淡道:“不懂别乱说,第一,我不小,第二,我不是弟弟,第三,我出来玩也不需要爸爸妈妈带。”

  “生气啦?”

  云舒其实还是觉得很有趣,很想笑,不过还是忍住了,一本正经道:“那姐姐跟你道歉,对不起,请原谅,好吗?”

  说着,又把放在旁边的外套丢了过来:“雨一时半会可能停不了,先将就一会,不然该感冒了。”

  陈远觉得自己不需要。

  风雨中那点痛都不算什么,更何况,他还没在风雨中,在角楼里呢!

  可人家都那么主动善意的说了,推辞,未免矫情,是以还是接了,披在身上。

  之后不久,便在旁边坐下了。

  谁都没有自我介绍。

  两人就这么安静的坐着,看着雨,颇有种相逢何必曾相识的默契。

  但云舒心里还是好奇,某一刻,忍不住问道:“你不自我介绍一下吗?”

  “没必要,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等这场雨停了,我往上,你往下,你我,终究会回到属于各自的生活。”

  惊艳归惊艳,但陈远心态放得很平。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当初,他也曾在往返校园的火车上,与同行的人相谈甚欢,相互留下联络方式,可那又如何?

  根本就没意义。

  下了车,各有各的生活,再不相见,往后的日子里,根本不记得谁是谁。

  云舒心里越发觉得古怪。

  诚然,她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没问陈远的名字,亦没有介绍自己。

  这次偶遇,对她来说,就是一次萍水相逢,或许多年后,她依然会不经意想起今天,想起那个让她情不自禁笑出声的少年,但是,她没必要知道他是谁。

  因为大家的确有各自不同的生活,既然没有交集,是否记下姓名,又有什么意义?

  只是,这话从一个少年人嘴里说出来,多少让人觉得惊讶。

  至少同样的年纪,她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当然,现在这种状态无疑是最好的。

  她这个人比较佛系,既然是萍水相逢,那享受属于萍水相逢的惊喜与快乐就好。

  非要互相通报姓名,留下联络方式,反而煞风景。

  她也没那份意愿。

  是以,虽然觉得古怪,却也没多说。

  雨有点长。

  阵阵水气伴着凉风扑面而来,似要让天地就此沉沦一般,角楼外,可见度越来越低。

  某一刻,她收回目光,从背包里拿出一盒寿司,又拿出几个小茶碗。

  看她盘着腿,一本正经往茶碗里放茶叶,然后又拿保温杯,往里面茶碗里倒水……

  陈远满脑子都是问号:“你出来玩带这么多东西的吗?”

  “还好吧,就是喜欢喝茶。”云舒笑,眸若晨星,展开的笑颜如绽放的牡丹,大气,优雅,又带着一股子出尘的仙气。

  看那镇定自若的模样,陈远觉得,这女人……大概脑子里进茶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免费的茶水,又那么赏心悦目,不喝白不喝。

  是以,面对托到面前的小茶碗,他还是欣然受之。

  云舒也不问,自己品了品,而后捻起一块寿司,咬了一小口:“我自己动手做的,不嫌弃的话,你也尝尝。”

  陈远这回是完全不感冒,摇头:“不嫌弃,但是不尝,我不喜欢这个,我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

  “是吗?那你对什么有兴趣?”云舒细细咀嚼着,饶有兴致问道。

  陈远很认真:“肉,鸡肉鸭肉猪肉牛肉羊肉驴肉,只要是肉,我都可以。”

  云舒耸耸肩:“那就没办法了,我吃素的,其实吃素好啊,不信你试试,我做的寿司很好吃的,真的。”

  “问题是,老祖宗用了千百万年的时光,好不容易站在食物链顶端,不是让你吃素的啊!”

  陈远才不要吃。

  此刻他看向云舒的目光,有那么一丝丝怜悯。

  可怜的娃儿,长这么大,怕是连肉是什么滋味都不知道吧?

  要是有酒就好了。

  喝杯白酒,交个朋友,如果成了朋友,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他可以偷偷的……

  嘿!

  想想还蛮刺激的。

  据说常年吃素的人吃了肉会觉得恶心,想吐,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好想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