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哈利波特之晨光 > 第十一章 human shield

  就像疙瘩藤的树瘤,电对麻瓜来说就是文明的心脏,疙瘩藤失去了树瘤就会变成普通的木头,失去了电力的城市运动变成僵死、喧闹变成寂静,这个时候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了。

  1965年北美大停电,好的人会变得更好,一些家具店不仅开放自己的店铺,供那些无法乘坐地铁出城回家的人住,还在第二天早上向每个人免费提供早餐;坏的人变得更坏,他们不仅称乱抢劫,还打砸店铺,一间经营稀有古币的古董店被抢劫了,以此开始12家商店,上百个橱窗被打砸。在没有红绿灯的地方,车祸频繁发生,而地下有50万人被困在车厢里。

  上下班高峰时期地铁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片漆黑的车厢里除了人就是人,只需要一点点骚动就可能发生踩踏事故,人类在面对黑暗时的恐惧会造成不同的反应,让他们睡觉是最安全的办法。

  那一次大停电是麻瓜政府和美国魔法部通力合作平息的,并且造成停电的那只雷鸟是意外破坏了发电站,这一次袭击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并且和新大陆美国相比,欧洲麻瓜和巫师之间的矛盾要久远得多。麻瓜一旦非理性起来,其危险程度一点不亚于狼人,纯血家庭不会接受麻瓜,汉娜的妈妈偏偏就是个麻瓜,她是在失踪一年后才被告知已经死亡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也许她被狼人袭击了,也许是被伏地蝠袭击了,总而言之下落不明。

  比起失踪让人的心一直悬着,不如直接宣布死亡来个痛快的了断。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人类从祖先的血缘里继承的除了良知还有兽性,没有任何人会承认自己是野兽,一如文明人不会承认自己是个野蛮人,那种举着火把烧死女巫的情节怎么会在文明社会发生呢?

  这就是麻瓜,否认一切与自己已知常识违背的死硬派,纯血贵族跟那些人一样死硬,卢修斯马尔福要是知道自己儿子的未婚妻是个能和麻瓜和平共处并且带血咒的纯血他宁可解除婚约。

  纯血家族最苦难的时候已经过了,一切都在开始好转,一切都仰赖他们有个优秀的领袖。

  那个曾经在她的怀里,哭着说妈妈给他取西弗勒斯这个名字是希望他能认真爱一样东西的斯莱特林少年已经长大了,现在他已经有了能让女人为他哭的能力。

  波莫娜现在就哭得很伤心,她刚才经历的一切都让她联想起了第一次,有一件宝贵的东西被他给拿走了,可是她又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她失去的似乎填饱了他的胃口,以至于他还很好心情得靠着床头抽烟。经过这次的教训,她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跟他说的,因为他现在是个“男人”了,而她是他的女人。

  “你是个怪胎,学姐,打从我认识你的第一眼我就这么觉得。”西弗勒斯跟她说话越来越随意了,就好像说她是个怪胎她不会伤心似的“怎么会有人随时带着食物准备和别人分享。”

  “赫夫帕夫就是这样的。”她吸了吸鼻涕,睁着兔子一样通红的眼睛看着他“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你不高兴吗?”他危险得眯着眼睛说,大有她敢说个“是”立刻让她重新“高兴”起来的架势。

  “不,我很高兴!”她立刻回答,一直有人跟她说过,西弗勒斯斯内普是个很危险的人,她一直都没在意,觉得是他们小题大做,现在她才知道,错的是她自己。

  “当你觉得要感谢别人的时候应该干什么?”

  波莫娜立刻凑过去亲吻他的嘴唇,他很快就接控了主控权,将她又一次重新压倒,并且让她的腿跟藤蔓一样缠到他的腰上。

  就像他说的,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只要他拥有了力量,力量才让人感觉到幸福。

  有很多人搞不懂,为什么赫夫帕夫的女生会喜欢交斯莱特林的男友。

  他们野心得很直白,一点都不藏着掖着,尤其是德拉科马尔福少爷,他就像麻瓜动画片里做了坏事结果总是被正义伙伴教训,最后自食恶果的反派一样,坏得很单纯。

  真正的邪恶隐藏在伪善里面,因为那头漂亮的银鹿和红头发的莉莉,世人都以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是个面冷心热的好人。

  但他终究是个黑巫师,要调动黑暗力量需要负面情绪,他想给自己阴暗的生活找点乐子,于是擅长制造快乐的赫夫帕夫媚娃混血自己送上门了。

  给巴克比克这种不具备人形的动物执行死刑都让哈利如此难受,何况是狼人,在没有变形之前他们的外表和人类几乎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黑魔法防御课394页写着狼人的辨别方式,那是owl考试的必考题。面对那么可怕的怪物,孩子们却一点都不在乎,西弗勒斯斯内普和费尔奇一样讨厌学生,有的时候他甚至不喜欢万事通小姐,主要是她把书看完了之后只是照本宣科得念,根本就没有深入了解其中的含义。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要读书,学校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只是跟同龄人一起玩闹的场所,一如西里斯布莱克和詹姆波特、哈利波特和罗恩韦斯莱一样,到了关键时刻哈利只会眼睁睁得看着他躺在血泊里死去,而他之前的时间都浪费在走廊上看低年级新生闹笑话上面去了。

  比起叫他“先生”,他更喜欢晚辈叫他“教授”,而且他非常非常喜欢女人。

  女人会让他感觉有男人风范,卢平和纳威一起开的那个玩笑他记恨了两年时间,他还想出了让纳威给长角的蟾蜍开膛破肚的主意。

  在中世纪年轻的男女巫师需要亲手把蝾螈的眼睛挖出来制作魔药,有时还经常整盒整盒得往学校里带蟾蜍准备魔药盒练习魔咒时使用,随着时间推移,魔法部禁止了虐待动物的行为,蟾蜍作为宠物并不时兴,相比之下袋蜘蛛当宠物就酷多了。纳威的宠物就是蟾蜍,西弗勒斯年轻的时候自己的宠物就被人杀了,他伤心痛苦了很长时间,结果他用同样的办法整治纳威,效果并不理想,如果不在他想出更恶毒的主意前转移他的注意力,纳威就真的会很惨了。

  在那个邪恶的男巫形象占据她脑海之前,她又想起了那个月光下将哈利、罗恩以及赫敏挡在自己身后的“懦夫”,他那个时候可没穿任何防护,并且赤手空拳面对一个狼人。

  如果说他面对博格特的话,他最害怕的怪物也许就是狼人,谁都有害怕到失去理智的东西,即便它在外人看来很无稽。

  那个胆怯的英雄比现在在她身上大发雄风的混蛋要帅气多了。

  一这么想她的心里就好受多了,于是她的手脚缠绕得越来越紧,并发出他最喜欢的啜泣声,他干了不少值得奖励的事,偶尔纵容他胡作非为也没什么关系,哪怕是把人的脑袋给砍下来这种极刑呢。

  换做是你,你会用自己的身体去阻挡一只怪物,保护和自己没有关系的孩子吗?

  波莫娜扪心自问,她觉得自己可能做不到,所以她不反对对个别狼人斩首示众,可是拉文德布朗不可以,波莫娜不会让拉文德走上和卢平一样的老路,那个女孩儿将是她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