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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水叔的小伙伴们(三更求订阅!求月票!!)

  我什么都懂正文卷第141章水叔的小伙伴们思绪回转过来,沈欢才觉得自己脸上还是有点火辣辣的痛。

  他这才想着是不是要去早点冰袋给敷上。

  家里肯定是没有的,所以他溜进了水家小院儿。

  才一进门,沈欢就看到了兴高采烈的水千雨,躲都躲不开。

  “沈欢,我告诉你哦,我们……嗯!?”

  水千雨的脸色变了,变得很冷,“谁打的你?告诉我,我让爸爸去打死他!”

  “今天遇到了几个混子,在抢我们同学的钱……”

  沈欢没办法,只能是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看着水千雨一副“我读书很多,我是学霸,你别骗我”的样子,他只能是拿出了手机。

  幸好他聪明,刚才和几个同学一起,都好好的给那些混子照相留念,现在才能拿出证据来。

  水千雨仔细的瞧了一番,脸色却越发疑惑,“你什么时候学的这个,我怎么不知道?”

  “最近两年,爷爷可能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就教的我。”沈欢道,“他不让我说的,而且告诉我,如果没到万不得已,一定不要显露出来伤人,更不可打架好斗。”

  “嗯,爷爷说的对!”水千雨颌首后又摇头,“但像是今天这样,你就应该狠狠的教训他们!那个打你的混蛋,你怎么没有踩爆他的家伙?”

  乁ㄏ

  沈欢此时是这种表情。

  现在的小女生啊,真是一个比一个残暴。

  先前的唐曼曼和顾雪,特意没有先叫救护车,等到警.察来了,才由警.察叫了,这个时间已经耽搁了十几分钟,他们个个都痛得喊都喊不出来了。

  那个被沈欢卸了四肢的混子,早就昏倒了过去,然后还被唐曼曼抽空踩了几脚。

  只要他们不是亡命之徒,这样的教训已经足够他们以后见着沈欢就浑身发抖了。

  想着水千雨直接就想让那个混子断子绝孙,可谓也是足够凶残。

  “你在这边坐着,我去给你拿冰袋过来,敷一下。”水千雨摸了摸他的脸,埋怨道,“真是的,这么大一个人了,还不知道怎么照顾自己?你不会去医院处理一下再回来呀?”

  她根本就没等沈欢回话,转身就跑,才几分钟就拿着一个装满了冰的透明厚食品袋回来。

  “嘶……”

  本来都不痛了的,被水千雨这么用冰袋一碰,那种酸爽可让沈欢哆嗦了一下。

  水千雨没有说抱歉,不过手脚却越发的轻了一些。

  正在此时,后门被人打开了,随即传来水青山爽朗的笑声。

  “快进来,快进来……没什么变化的,还是和你们上次来一样……哈哈,小面馆?那是我家侄儿和小丫头弄的,待会儿你们去吃一下就知道了……”

  两人抬头望去,只见水青山带着三个男人走了进来。

  为首的一个很瘦,个子还很高,起码180公分,脸上却是有点严肃。

  第二个男子长得很壮,个子最多165公分,但是圆脸上笑容满面,乍一看就是肥胖缩小版的水青山。

  最后一个男子长得是最帅气的,个子也有170公分,年龄也是三人中最年轻的,差不多看起来像是30岁上下。

  他们四个一进来,也就看到了坐在树下的一对小儿女。

  不得不说,在这个秋季的黄昏,在太阳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树下、闪烁在沈欢和水千雨的身上时,这副画面是那么的美,美到让人都舍不得移开眼睛。

  “咳咳咳!”

  水青山最先反应过来,“哦,看吧,囡囡长大了……这就是我的侄儿,你们一定认识的,陆小凤老师,哈哈哈……呃!?”

  他此时也看到了沈欢脸上的青肿。

  “怎么了?”水青山眉头一皱,“小欢,谁在学校欺负你了?告诉水叔,我找他算账去!”

  “草!”

  那个小胖子脾气也火爆,顺手拎住了一根铲土的铁铲,“大侄儿,带路!”

  另外两人没有说话,但目光也在移动,想来是在找合适的武器。

  果然不愧是玩乐队的啊,真是够火爆!

  “哎呀,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坤叔,快放下啦!”水千雨又是好笑又是好气,“是沈欢英雄救美,打了5个混子,期间不小心被偷袭了!”

  “哦?”小胖子看着沈欢,满脸不相信:“水儿,你别骗叔叔,就大侄儿的这副身板,能一个打5个,还只受了这点伤?”

  “是啊,小欢你别硬撑。”水青山道,“水叔一定给你找回公道。”

  “骗你们干什么嘛!”水千雨拿了沈欢的手机,调出了照片,“来,你们看!惨不惨!”

  沈欢:“……”

  一群大叔们看了之后:“……”

  他们望向沈欢的眼神都变了。

  大家都是年轻时争强好胜斗勇的人,当然知道打架过后的风卷残云景象。

  可像是被打成这样的,肯定是筋骨都被人卸了啊。

  看不出来,沈欢这么俊秀无双的少年,居然下手这么狠辣,直接就分筋错骨。

  小胖子坤叔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和沈欢比划比划了。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听到水青山在问,“小欢,你这样下手,不怕出事呀?”

  “爷爷教我就是这样的,一出手就留不了手,他也叮嘱我不能随便出手。”沈欢无奈的道,“可今天他们追着我们不放,我只能是出手自卫了。”

  小胖子坤叔顿时一身冷汗,暗自庆幸幸好没有和沈欢打一场。

  “好了,水哥,人家都欺负上门了,难道咱们还不能反击啊?像是这种渣子,打死了活该!”那个长得帅气的男子劝说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只不过这有点太吓人了。”水青山笑了笑,“好了,咱们不说这些!来,小欢,水叔给你介绍我的几个乐队伙伴!”

  他指着人就介绍了起来,“那个脸色有些冷的叫做李信易,是我们的贝斯手。你别看他表面冷,但当年我们出门在外,全都是他帮着打理一切。如今他在老家当音乐老师。

  这个小胖子叫张坤,是我们的鼓手,最喜欢凑热闹,现在在开鼓手工作室,专门教那些喜欢大鼓的小学生们,一天到晚闹腾得很。

  最后这个是雷大轩,我们的吉他手,现在回老家开了个便利店,去年结了婚,老婆可叫一个漂亮和贤惠,结果今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这小子是最有福气的!”

  “易叔,坤叔,轩叔。”沈欢跟着水千雨一起打招呼。

  “别,别。”张坤笑得眼睛都变小了,“你可是我们音乐界赫赫有名的陆小凤老师啊!我们该叫你老师才对!”

  “少来。”水青山踢了他一脚,“先进去坐着,我让外面的师傅做几道菜,咱们好好的喝一杯。”

  “好嘞!”

  三人也不见外,和水千雨、沈欢挥了挥手,就熟络的进了里屋。

  张坤还特意的跟水千雨挤眉弄眼的,惹得水千雨忍不住笑了出声。

  “几个叔叔和爸爸的关系可好了。”周边没有了人,水千雨继续给沈欢冷敷,然后顺口说道:“每年他们不管多忙,都会聚一聚。”

  “易叔是我爸在酒吧唱歌时认识的。轩叔,也就是雷大轩,其实是一个孤儿,16岁就跟着我爸了。坤叔是看到我爸他们在公园里排练,硬要自己加入进来的。”水千雨道,“结果没想到他们居然能一直都有这么好的关系,哪怕是不做乐队了都这样。”

  “既然关系这么好,怎么没有一直把乐队给做下去?”沈欢道,“水叔他们的年龄都不大啊。”

  “还不是当时的经纪公司在作怪,弄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爸他们不愿意妥协,直接就宣布退出了。”水千雨道,“反正他们也不是多出名,没有了这个明星的身份约束,还觉得挺自在的。”

  “哦。”

  沈欢微微颌首。

  在乐坛里面,十个乐队和组合,9个最后都会闹翻分开,全都是因为利益的分配,因为名气的差距等等。

  像是水青山他们这样关系好的,倒是凤毛麟角,很是少见。

  只是想不到啊,水青山他们四个看起来都不暴躁,却是一个半摇滚的乐队。

  也就是他们退出得找,现在找不到他们演出的资料,不然看看他们的现场演出,一定也是很有趣的。

  “我爸其实一直还很喜欢音乐,平日里隔三岔五就要去练练歌。”水千雨道,“只不过现在时代已经变了,他们都过气了。”

  “只要喜欢音乐,就从来不会过气。”沈欢摇头笑道。

  “对呀!我妈也这么说的,特别是看到我爸唱了《草帽歌》之后,看到了你为赵长寿老爷子写歌之后。”水千雨抿嘴笑着,“她还劝我爸,如果真的有兴趣的话,就找你给写几首歌,然后把几个叔叔召集起来,大家再唱两年歌。”

  “水叔怎么说?”

  “他是不愿意啦,说懒得折腾,大家现在日子平静又安稳,不要再重新起波澜了。”水千雨俏皮的叹着气,“中年男人啊,总是有很多顾忌的地方。”

  “等到水叔真的有这个打算,我们就悄悄的给他准备歌曲吧!”

  “嗯,好!”

  水千雨甜甜的笑了。

  她忽然想到,如果是沈欢写歌,自己弹吉他伴奏,爸爸演唱,那可真是非常值得珍藏的画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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