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只有神知道的穿越 > 二百零一、强词夺理

  洪匀抬眼看去,却见一个老头,应该有六七十岁年纪了,偏偏筋骨强壮,走路虎虎生风,手上还揉搓着两枚铁胆,乍一看就像是黑涩会出行一样,身边大大小小跟着好几十号人。

  在他身边,是两个中年壮汉,跟他有几分相似,看起来便是他的两个儿子。在两个儿子身后,则是有过一面之缘的林震南夫妻俩。再往后是林平之和他的两个表哥。洪匀上次见林平之,不过是几天之前,那时候的林平之一脸坚毅,却是一副倒霉相。这才几天不见,林平之已经成为了一个优雅贵公子了,身着宝蓝色绸衫,头戴一条束发汗巾,倒是显得英武不凡。

  反而是当老爹的林震南一脸菜色,看起来变成了个苦瓜脸,而且脸上还写满了正字,不对,是惨字。

  洪少侠没给老头好脸色:“你谁啊你?”

  王元霸也丝毫不在意,先拱手道:“少侠于我女婿一家有救命之恩,便是我金刀王家的恩人。咱们的恩情稍后再续,倒是这个老头。”

  他眯着眼看了看绿竹翁:“我家世居洛阳城,倒是不知道洛阳还有如此高手,却竟然想要拐带我家的客人,实在是胆子忒大了些。”

  绿竹翁嘴角微动,胡子扬起,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王元霸。

  洪匀看不下去了,不耐烦道:“什么叫你的客人?我认识你是谁啊?我就是来这老头这里做客的,你捣什么乱?”

  王元霸笑了笑,“无妨,洪少侠既然来这里做客,那把这里也变成我金刀王家的地方也行。”他一挥手:“动手!”

  便见有三四十个家丁要向绿竹巷中冲过去,在更远的地方,却有一队弩手现出身形来,手中的弓弩一个个油光锃亮,看起来分明就是军械。这些军弩都指向绿竹翁的方向。这一招来的突然,即使是绿竹翁也没有轻举妄动。

  要知道,在封建社会,家里藏点兵器什么的很正常,没人会计较,哦,除了秦始皇那个疯子。一般律法也是规定,家里不能藏甲,因为一旦穿上了甲,战斗力就比没穿甲呈几何级数上升。

  当然了,即使是甲也有许多人藏,远的有黄蓉那套软猬甲,不过那玩意是宝贝,也不知道黄药师咋捣鼓出来的,也只有这一件。水浒传里,金枪将徐宁家传钩镰枪,也藏了一副宝甲,就是大名鼎鼎的雁翎圈金甲,梁山群寇勾搭徐宁的时候,就是先让时迁偷走了徐宁这套宝甲。

  再往后,金蛇郎君夏雪宜也得了一件金丝甲,不过他几乎没怎么享用,反倒是便宜了他女婿袁承志。最后在金庸先生书中出现的宝甲是韦小宝的那套,配合他风骚流的打法,算是相得益彰了。

  在甲器之上,限制更严格的就是弓弩了,即使现代社会,弩依然被列为杀伤性武器,就连王校长出门,车里藏着一把弓,也得专门强调这不是弩。

  弓倒是常见一些,毕竟这时代难免有许多人靠打猎为生,弓是必不可少的,但一般都是用的斗弓,做到七斗弓便几乎是极限了,想要再做大力些的,比如一石两石的弓,那也得是军中将作监专门制造了。

  而眼前王元霸手下这些人,使用的无一不是强弩硬弓,这在这个时代就是大杀器了,几乎相当于后世的步枪……

  所以说,为什么金庸先生小说里,武林人士一般不敢硬刚军队?一是军队的纪律性和协调性,二就是军队里的武器搭配更合理,这几把硬弩一指,一般武林人士都不敢乱动弹。

  比如,绿竹翁也算是一个高手,但是他就不敢乱动弹。

  洪匀忍不住笑了,怪不得这王元霸信心十足地散布流言把自己引过来,原来是仗着手底下有一队弓弩手呢。他看都没看那些人,抬腿走向王元霸,王元霸却是心中一凛,没想到自己的破绽这么快就已经被发现了。

  是的,弓箭手最大的破绽,就是当敌我双方混战的时候,没办法保持精准度,毕竟这不是网络游戏,没有队友免疫的特性。

  洪匀向王元霸走来,王元霸登时就有些坐蜡了,忍不住挥手,那对弓弩手立刻将手中的弩箭对准了洪匀,王元霸这才开口道:“洪少侠停下,不要再往前了。”

  洪匀却不吃他那一套,依然毫不犹豫地迈步向前。他也不着急,慢悠悠就像是散步一样,给王元霸的压力却是越来越大。

  见他不停步,王元霸犹豫了一下,微微一点头,便听“嗖”的一声,一支弩箭正正插在了洪匀脚前,深埋进了土里,如果他的脚再往前伸一点,马上就会被射个对穿。

  洪匀朝那边看去,就见是个精壮汉子,大概三十多岁的年纪,手中换了一张弩,这也是弩的通病,上弦慢,但是如果你轮换人数和武器够多,这就不再是缺点了。

  洪匀朝他点点头,没再说话,反而又向前走了一步。王元霸这下也着急了,喝道:“都动手!”

  一瞬间,这窄小的绿竹巷口,宛如下起了箭雨一般,绿竹翁手中只有一把篾刀,用来格挡弩箭,颇不顺手。倒是房中传来一声娇斥,扔出来一把长剑,绿竹翁想要去抓,却又被弩箭给拦住了,没法接住。

  正自暗暗叫苦,洪匀却只是一声叹息,伸手一抓,将绿竹翁抓到自己身后,单手朝前一挥,一道沛然莫能当的掌风朝那些弩手飞去。

  弩手们毫不在意,须知两方相隔足有二三十丈,哪有什么劈空掌力能飞这么远的。这也是他们的头目,那个射箭特别准的中年人定下的距离。在这个距离,既能保证弩箭的杀伤力和准头,又可以避免对方的暗器伤害。

  毕竟六七十米的距离,一般的手枪也就这个射程了,谁家的暗器能飞这么远?

  只是他们却没想到,常识性的东西今天终于是见了鬼了,只见洪匀掌风飞过,顿时传来一片卡拉拉的响声,却是那些弩手被凌空击断了肋骨,眼看着是不敢乱动了。

  王元霸吓了一跳,没想到洪匀在这种境遇之下,居然还有反击的手段,不由得大声吼道:“齐射,齐射!”

  林平之却是眼前一亮,他终究是个聪明人,已经意识到外公行为有些不妥,只是毕竟身为晚辈,不好开口说什么。此时眼见洪匀大发神威,不由得脸颊兴奋地微红,一派与有荣焉。

  洪匀也不躲避,只是凌空出掌,一掌过去,不管哪个方向飞来的弩箭都被掌风吹散,更是将好几个弩手都打成了伤残人士。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三十丈外,连同那个射箭很准的人在内,已经没有一个人站着了。

  洪匀笑笑,眼神斜睨王元霸:“这就是你的依仗?”

  王元霸讷讷不敢言。

  他虽然也曾经是一代武林高手,金刀无敌更是传遍洛阳城,却哪里见过洪匀这样神乎其技的手段,心中不由得暗暗后悔,微微思忖之后,道:“洪少侠,这些弩箭也是迫不得已,老夫听闻,你借走了我女婿家的传家宝,辟邪剑谱,生怕你刘备借荆州,所以才会有此……”

  话未说完,洪匀已经一脚踹在老东西的脸上,登时将他踹倒在地:“弩箭是吧!迫不得已是吧!辟邪剑谱是吧!刘备借荆州是吧!”

  他一边说,一边踹着王元霸的面门。要不说,踹人的感觉,跟打人是完全不同的。

  即使在这武侠世界里,也遵循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打人难免硌着手,毕竟手上没什么防护。

  还是用脚踹爽啊,要是再穿上一双大头皮鞋,啧啧……

  所以啊,洪匀的起手式就是一脚将人踹翻,然后再踏上一万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一旁的王夫人怒极,喝道:“住手!”

  洪匀听话地住了手,也住了脚,他倒不是对这王夫人有什么意思,毕竟纵然风韵犹存,也已经徐娘半老,他又不像很多屌丝作者写的男主角那样见到一个女人就听话地不得了的类型。

  传说中,有那么一位主角,同样穿越诸天万界,都已经闯过了神雕、黑夜传说、复仇者联盟的世界,学会了武功,强化了肉身,还师从古一法师学会了魔法,结果现实生活中还是被人强买强卖,只能用点小手段对付对方。

  大哥,你看看咱这小说,自从闯过神雕世界之后,什么时候面对反派的时候还苟着?

  你明明有一万种办法杀死那个富二代,还不让人怀疑到你身上。结果,你居然只是假装东西只有最后一份了,送给对方交个朋友?

  你煞笔么?

  好吧,人家书的成绩爆我几百条绿化带,还是接着咱们的剧情吧。

  却说洪匀将脚从王元霸脸上拿开,就见王夫人似乎怒气勃发,喝道:“洪公子,杀人不过头点地,你这样欺辱我父亲,是不是太过分了?”

  洪匀愕然,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你说谁过分?我?”

  王夫人点点头,道:“自然是你!”

  洪匀给气笑了:“不说我曾经救过你们一家性命吧,单说今天,你老爹用弓弩手埋伏我这件事,怎么看也不像是我过分吧?”

  王夫人却是一脸理所当然地道:“公子救了我一家性命,但也偷走了我夫君家里的至宝《辟邪剑谱》,两方相抵罢了。如今我父亲请公子将这剑谱还来,也没有不让公子参详,公子却如此咄咄逼人。你武功高强,出剑无影,我父亲当然要多加提防,也无非是公子实力太过高强,我父亲准备不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