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化红尘 > 第二百三十四章 你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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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浩风讲他祖父本是学识渊博的太傅,后来他祖父所教的皇子在争权之时落败,他祖父也被免官回乡。他的父亲也受此事影响,空有才华和抱负却无处施展。

  为了生计,他父亲办了个私塾。他才一岁多的时候他父亲就让他在私塾里随那些大孩子一起读书,话都说不囫囵的他被逼着念经史子集。

  他父亲说并不要求他能懂那些文章,而是要让他从小就耳濡目染接受熏陶。这样自幼接受熏陶的他在七岁的时候已经是远近闻名的神童,他祖父带他去见老友的时候,听着那些爷爷辈儿的人对他各种赞誉,他爷爷很欣慰而他自己心里却一点儿也不快乐。

  过年的时候,他羡慕地看着别的孩子在雪地里打雪仗、放鞭炮可他还得临字帖、背《论语》。他觉得听着那鞭炮“噼里啪啦”炸响的声音最过瘾,就悄悄地翻阅制作鞭炮的方法和搜集需用的原材料。

  经过半个月的偷偷准备,他终于做成了一个自认为还挺不错的大鞭炮。他在半夜里,忍着初春的料峭寒意,冒着飘扬的细雨小雪,怀着从未有过的喜悦兴奋之情往村外小河边悄悄行去。

  他不知道自己的鞭炮硝石放多了,引线太短了,那天夜里,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被震天巨响惊醒。醒来后的人们看到河边有冲天火光,都惊慌失措地往河边跑。

  他父亲和村民赶到河边的时候,看到河边枯黄的杂草燃烧得正烈,幸好他有半边身子倒在河里才没被烧着。

  他父亲看着被炸得血肉模糊、满脸焦黑的他,又窘又气变得有些癫狂,他父亲阻止村民去救他。

  他父亲抵死不肯相信自己儿子会这么顽皮,他父亲说这孩子要真这么顽皮不如让他死了。后来还是一位邻家伯伯把他父亲打晕了,才将濒死的他救回去……

  胡仙仙的心听得像被生扯扯撕裂似地疼,他童年时原来过得这么憋屈凄惨,她都有些恨他那个严厉冷酷的父亲了。但想一想,他的父亲岂不是自己的公爹?再说他父亲已经故去多年,就将恨意减了几分。

  她的手搭在他胸膛上揉了揉,算是抚慰他。他将左手也从头下抽出来,握着她的手笑问道:“有没有觉得我从小就是看着很听话,其实很会闯祸的人?”

  胡仙仙哽咽得喉咙都发不出声音了,她用头在他肩窝处蹭了蹭。

  他一下子笑出声来:“仙仙别蹭,痒得人百爪挠心似的。”

  她只有乖乖不动了,他又说起一些事,好在那些事没那么让人心酸。

  程浩风说他小时候就发觉自己能特别容易地和一些小动物亲近,只是还没有遇到师父不知道那是御兽之能。

  有一次一只幼鹰学飞的时候摔落在地上,几个孩子本想给它治伤,可它以为他们是想伤害它,不停地乱扑腾。他从那儿经过的时候,向那只幼鹰一伸出手,它就半飞半跳地靠近他。

  他偷偷将幼鹰安置在柴房里,天天给它治伤,带吃的。后来幼鹰伤好了,翅膀也长硬了,还是每天飞出去觅食又飞回柴房栖息。

  久而久之他的家人也看到这只鹰,只因有鹰在柴房中栖息着家里都没老鼠之类的,家人就默许他养鹰。

  有一回他外出了几天,回家一看那鹰又瘦又没精神还在脱毛。他家人说这鹰自从他离开后就守在院门口望着远方吃也不肯吃,睡也不肯睡,几天下来就成了这样。

  他亲手喂鹰吃东西,又帮鹰理顺羽毛,鹰就慢慢睡着了……

  胡仙仙听着听着就睡着了,他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星空,望得眼睛有些酸涩的时候也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篝火早已熄灭,花草树木上的朝露在晨曦映照下闪亮晶莹,鸟儿在枝头的鸣唱唤醒了胡仙仙。她惬意地舒展了下身体,感觉到她在动他也从梦中醒来。

  两人相视一笑,他突然有些难受地一咧嘴,她吓得忙问他怎么了。

  程浩风苦着脸,很委屈地答道:“我手臂麻了……”

  胡仙仙坐起身帮他揉着胳膊,心里不停骂着自己,明明是想让他安睡一夜的,怎么自己倒呼呼大睡起来?以她如今的修为不吃不睡都没什么,她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睡着了。

  他看着满脸愧疚的她,脸上神情更显得难受了些:“揉着也没什么用呢……”

  胡仙仙将他的手臂抱到胸前捂着,真是吓慌了:“你忍着点儿,我去请秦道长……”

  程浩风见她当真作势要飞去请人,失声笑了:“千万别去!我可不想再当他们的笑料……”

  胡仙仙脸色黑下来,他怎么不想想面子重要还是胳膊重要?

  他将右臂从她怀中抽出来,支着头侧翻过身体,笑得露出一口白牙:“请六师弟来看也没有用的,只是不习惯才容易酸麻,得让这只手臂习惯给你枕着才有用。”

  胡仙仙这才发觉自己上当了,又气又羞,可惜又舍不得对他发火儿。她走到旁边去站着,勾着头,轻咬着嘴唇生闷气。

  他翻起身轻手轻脚地走到她背后,蒙上她眼睛:“猜猜我是谁?”

  她真不知该怎么说,他是讲了些儿时发生的事就真变小孩了?

  “仙仙,你怎么不猜?”

  “还用猜吗?你是程浩风。”

  “只对了一半儿,你说的是名字,名字是可以改变的。”

  胡仙仙脑中冷静下来,心思活泛了些:“你是我的心上人,我的浩风。”

  “也不算全对。”他松开手,揽着她的肩头让她转过身面朝自己,“不要总是咬自己的嘴唇,要是这么粉嫩的唇瓣咬破了,可真让人心疼。”

  胡仙仙轻擂他一拳,“你也学会油嘴滑舌了……”

  “油嘴滑舌?”

  他不怀好意地反问着,看着他的眼神她就脸红心跳,想要扭头跑开,可他的气息已经完全笼罩着他。不只是唇舌交缠间有他的味道,是仿佛他已化做汪洋大海,她是一只沉溺其中的小鱼。

  胡仙仙觉得自己此刻真的是一只小鱼,在海中随波浮沉忘了游动的小鱼。在海水慢慢退潮,这离开水面的小鱼快要窒息的时候,她自己的意识才渐渐复苏。

  程浩风看她眼神迷离,又轻轻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低语道:“有些话我是逗你的,我们之间不需要任何印记来证明。冷秋朗是不是说我没有心念?”

  提到冷秋朗,胡仙仙心神完全清明过来,她以眼神询问着他。

  程浩风的眉稍眼角泛起难以掩饰的失落感,可也有几分洒脱感,“我在明白另一个世界上云华观的程浩风不是我之后,就察觉了这一点。不过,这也好,没有心念才是真正的消失。”

  胡仙仙双眉紧蹙,想要反驳,他按住她的双唇,抚平她的眉头,含笑说:“我来告诉你我是谁,我是依附于你的存在,你是怎样我就是怎样。你说得不错,你生机不绝我就生机不绝。你根本就不用担心我会死,会消失,我是你的心念。”

  他是笑着说的,可她听得想哭。他是怕真到了那一天她会悲伤欲绝,这些玄之又玄的话不过是教她自欺欺人,安慰心伤而已。

  胡仙仙强笑着说他们该回去了,再不回去只怕别人都要到处寻他们。

  他们回去的时候,也没人问他们昨夜去了哪儿,也许是义庄太杂乱了,没人注意他们。如此一来,他们倒乐得清净,初二、初三

  的夜里都到田野里睡草垛。只是,胡仙仙提醒着自己再不要那么粗心,等他睡熟后就起身盘坐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