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时空美食家 > 第四百四十八章 百步之外射狡兔!

  乐叔不是一般人,带着许锋进入王宫,剑履上殿,十分霸气。

  而这时候,许锋却趁机把这小子的剑摘了下来,递给了门口的侍卫。

  这时候,聪明的乐叔一下子就懂了,立刻低声道:“多谢大哥提醒!”

  “兄弟,伴君如伴虎,小心为妙,不要功高盖主。”

  “嗯,我知道了,小弟以后一定会谨慎。”

  不但如此,乐叔还脱掉了自己的靴子,这在平时很不多见。

  两个人一起走进来的时候,燕武成王一眼就看到了许锋。

  燕武成王五十多岁,看上去已经露出了老态,毕竟,在这个年代,人过40就可以被称之为老人了,所以就有了一句人过七十古来稀的话语流传至今。

  燕武成王看到了乐叔的一举一动,顿时点了点头,又看看许锋,眼神中满满的都是爱。

  老实说,这个君主没有大本事,庸庸碌碌,但是非常喜欢年轻才俊,所以才提拔了乐叔这样的年轻人。

  看到许锋如此年轻,器宇不凡,加上又有功劳,所以燕武成王非常喜欢他。

  许锋很守规矩,三拜九叩,行了很大的礼节,这让燕武成王非常开怀:“许公子请起,不要拘礼,来人,赐上将军和许公子坐!”

  两边的太监立刻照做。

  朝堂之上,大臣不少,很多人也在察言观色,看到许锋如此年轻,很多人又把目光转向了乐叔,纷纷点头。

  燕国比较特殊,没有特别昏庸的臣子,也没有特别有才能的,属于一个中庸的国家,因为故步自封,最后被秦国所灭。

  不过,这个国家在乐毅最活跃的时代,曾经非常牛逼,一度也成为了大国,但是乐毅死后,却慢慢的衰退了,现在只是在幽云十六州一带拥有地盘而已。

  燕武成王也想励精图治,怎奈国力大不如前,又没有太多注入乐叔这样的猛将,且乐叔也没有其祖父乐毅的智谋,所以他一直很烦恼。

  赵王的书信中隐晦的提及了许锋是燕国人,而且就在燕国境内,所以,燕武成王才会那么高兴的召见许锋。

  望着许锋,燕武成王问道:“许公子青春几何?”

  “回大王,在下虚度二十四载春秋。”

  “才二十四岁,大有可为啊!许公子,你在赵国为寡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寡人非常喜欢你,想封你为偏将军,不知你意下如何?”

  许锋只能顺势而上了:“多谢大王提点,只是,在下有一个请求。”

  “请讲。”

  “请问偏将军可以领兵多少?”

  燕武成王不假思索:“1万,如果许公子觉得不够用,寡人可以给你增添一些。”

  “不,大王,我只要5000人,而且,我自己亲自挑选兵勇。”

  “5000?5000够用吗?”燕武成王说道,“和赵国联盟虽然是好事,必然会得罪秦国,现在秦国随时会攻打过来,这5000之数,恐怕……”

  一旁的乐叔也有些担忧:“大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我只需5000人,然后,希望大王给我半年时间,让我操练兵马。我料定,半年之内,秦国必不敢攻我燕国!”

  “这是为何?”燕武成王不由一愣。

  “因为白起已死。白起是秦之猛将,白起死了,秦国虽根深蒂固,但也有有所顾忌,所以必不敢犯境。”

  话说到这,燕武成王不由一愣:“白起之死目前只是传闻,并未得到证实,公子你何出此言?”

  许锋不假思索:“因为白起就是我的挚友所杀,这事假不了!不出意外,挚友会在半个月内从秦境回到我大燕,到时候可与陛下一见!”

  听到这,燕武成王顿时大喜:“好!好!好!许公子又立下了大功一件啊!”

  许锋却摇了摇头,拱手道:“大王,这件事我只有八成把握,还是等到我的挚友回来,以及白起死去的消息确定了再说吧!”

  这时候,众大臣一时间唏嘘不已,开始对许锋的身份进行猜测了,这人,气质不凡,仪表堂堂,说话的时候十分稳健,完全超出了自己这个年龄,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燕武成王却没想这么多,十分开心的说道:“真是英雄出少年,许将军,今日就留在这里,和寡人一起用膳吧!”

  许锋却摇了摇头:“大王,我善于烹调,如果大王不嫌弃,咱们可以外出狩猎垂钓,我可将捕获之物烹调后,和大王一起享用,大王看如何?”

  这位中年大叔简直大喜过望:“好!太好了!喜儿,你随爷爷一同前往。”

  喜儿,是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六七的少年,是燕武成王的孙子。

  许锋听到这人的名字,就知道这人是谁了。这人,是燕王喜。

  燕王喜是燕国的末代君王,在位期间还算有些能耐,只不过,比他的儿子差了很多,他的儿子,就是太子丹,著名的刺客荆轲就是太子丹培养出来的。

  当初荆轲刺秦失败被杀,为了自保,燕王喜杀了太子丹求和。不过没几年功夫,秦国还是灭掉了燕国。

  没想到,这孙子现在就已经十多岁了。

  不过,许锋掐指一算,其实也差不多,古人,特别是君主,结婚都比较早,五十多岁的人有10多岁的孙子其实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

  走出了大殿,穿好了鞋子,拿上了自己的佩剑,乐叔本来想送给许锋一套盔甲,可是,刚拿过来,许锋掂了掂分量,说道:“有些笨重,这样兄弟,我的好友们还没有回来,等到他们之中的某人回来了,我帮你打造一套盔甲,又轻便又好用,你看如何?”

  乐叔吃惊不已:“大哥精通锻造之术?”

  “我只是会一些皮毛,我的朋友精通此术。”许锋说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伊云溪。

  ……

  因为已经是偏将军了,所以许锋必然换上了官服,这官服,是兽皮软甲,穿着并不沉重,不过乐叔说这东西其实就是摆设,打仗的时候压根不给力,这一点,许锋也非常确定。

  这一次大王出行,必然也带上了一些肱骨之臣,其中就包括了乐叔的父亲乐间。

  乐间同样非常喜欢许锋,这一路上聊了很多,许锋对自己的某些计划还是滴水不漏的。

  这一路上,他们来到了蓟城的山区。

  这个时代的蓟城山区,什么好东西都有,野鹿、野山羊、狍子,应有尽有。

  许锋拿出了自己的九天霸王弓,在上百米距离开外,已经弯弓搭箭了,这时候,很多大臣都不知道许锋要射什么。

  而许锋突然间松开了弓,只见这箭矢以惊人的速度飞了出去!

  ……

  不久,前方的士兵已经把被射中的猎物带回来了,居然是一只野兔!

  如果猎物很大,这么远的距离,大家都会觉得许锋很牛,可是,猎物明明这么小……

  燕武成王顿时竖起了大拇指:“偏将军好手段!”

  不少人都是一阵唏嘘。

  这时候,燕武成王的孙子燕王喜也走了过来,冲着许锋伸出了手:“偏将军能将这把弓送给我吗?”

  许锋哈哈一笑:“如果公子喜能将这把弓拉开,末将就把弓送给你,如果拉不开,那公子喜就不能夺我所爱。”

  公子喜毕竟年轻气盛,还真的尝试了拉了一把,结果……门都没有……

  这把弓,别说拉成满月,就算是拉一个满,也至少需要千斤之力,燕王喜虽然有些武力,但是跟“职业高手”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不过,这孩子很不服气,又连续拉了好几次……结果,全部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