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时空美食家 > 第三百五十五章 这是咱家!

  有进有出,才是真兄弟。当初许锋等人在单雄信的二贤庄里,吃吃喝喝,一住就是好几个月甚至半年,曾小春也没少麻烦人家,再加上秦琼也在许锋刚到隋朝,最困难的时候帮过他。

  所以许锋也不客气,他知道他如果在,这些兄弟会不好意思,所以,他把自己扣下的翟让的人一半的财产,都拿了出来,让王晓坤交给了徐懋功,而且是当着秦琼等人的面。

  之所以给徐懋功,是因为徐懋功心思比较细,和魏征、贾云福、柳周臣等人一起负责山东义军的账目。

  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前山东义军的人数也只有万余人,这笔钱不但可以用来招兵买马,更是可以用来稳定军心。

  结果,众人都不好意思了。

  于是,秦琼、徐懋功,山东义军的一文一武,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两个人物,叩开了厨房的大门。

  厨房里,许锋和大家一起忙活,这时候,许锋毫不避嫌的使用了九龙鼎,炖起了鹿肉。

  现在许锋每一次来隋朝,都会带上很多好吃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肉和深海鱼类,这些东西大家都喜欢,肉,基本上就是野味为主,而深海鱼类一般都是鳕鱼、比目鱼等。一来,这种鱼好吃,刺少,二来,则是深海高蛋白。

  这一次,许锋同样带回来不少。足足有100吨。

  这些都是平日里给大家补身体用的。今天许锋高兴,消费一点无所谓。

  九龙鼎很忙,轩辕刀很忙,一个忙着炖,一个忙着切。

  秦琼和徐懋功进来坐也没有吃空气,许锋准备了一盘素什锦,一盘啤酒酱鸡心。

  徐懋功虽然是道士出身,但并非那种真正的清修道士,喝酒吃肉还是可以的,不过平日里也很喜欢吃素。

  素什锦,是个好东西。素什锦是天州人最爱的一道下酒菜,用藕片、芹菜、胡萝卜、木耳、花生等凉拌而成。

  不过现在,考虑到秋高气爽,素什锦是温拌,鸡心也带着温度。

  此外,还有三五酒。

  素什锦非常可口,各种菜都是切好了之后用水焯熟,放入了盐、麻油等佐料拌出来的,做的量大,吃的时候放入盘子里,再倒入一些香油和鸡汁即可。吃起来非常爽脆。

  而鸡心则是要去掉里面的淤血和气管,用啤酒、酱油、耗油、黄酒等佐料煮,开火后5分钟即可,关上用汤汁的余热把它弄熟,吃起来同样有一种肉类特有的脆劲,而且,那微妙的啤酒味实在是香。这也是平时和秦琼喝酒的时候,他比较喜欢的一道菜。

  秦琼看着许锋,越看越高兴:“兄弟的功夫增长了不少,吐息比以前更匀称了!”

  许锋笑了笑:“哥哥的功夫也有长进,对了哥哥,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怎么突然间就揭竿而起了?”

  秦琼叹道:“别提了,对了,刚才我要姓程的兄弟你可看到了?”

  “哦,我看到了,就是那个大脸盘子,黑黪黪的哥哥?”

  “对。”

  “他今年和尤俊达兄弟一起劫皇纲,劫了40万贯,既做了一件劫富济贫的好事,也闯了大祸。后来,我为了救他们,乔装成了程咬金兄弟的模样,去了登州,结果被靠山王杨林擒获……鬼使神差的,成为了杨林的义子……”

  秦琼把很多事情娓娓道来。原来过去的几个月,发生了很多大事。

  秦琼被擒获之后,本来是要问斩,可是在关键时刻,上官敌出差回来,正好认出了乔装易容的秦琼,结果救下了秦琼,杨林赏识秦琼,认他做了十三太保。

  但是后来,因为山东义军起义,秦琼也造反了,和杨林恩断义绝,而上官敌也跟他一起走了,只是在半路上,因为杨林的追赶,两个人分开了。上官敌不知去向,而秦琼则遇到了自己的兄弟罗士信,后来紧跟着找到了大部队。

  徐懋功等人很会做事,在秦琼决定造反的时候,提前一步带走了秦琼的家眷,没有让官兵祸害他们。

  后来,这群人攻占了瓦岗山前的一道名叫金堤关的城池,等于是为取下瓦岗赢得了第一步,本来,徐懋功也想用计拿下瓦岗山的,可是顾及到了单雄信的面子,因而举棋不定。

  其实一开始的主意是,他们和翟让合伙,可是后来,单雄信刚要拜山,翟让就带着残兵走卒来到了金堤关,见到了单雄信,一通哭诉,众人这才知道,原来是许锋取走了山寨。

  至于许锋为什么成为了老七,理由也很简单。

  隋唐小说中有一个著名的贾柳楼四十六友结拜。而在许锋乱入到的这个模式中,也有。

  但是,已经不是四十六友,而是整整四十八友了,其中,曾小春和许锋被计算在内。

  年纪最大的是魏征,是大哥。而二哥则是曾小春。老三是秦琼,老四是徐懋功,老五则是程咬金,老六是单雄信,许锋排名老七。

  年纪最小的,是罗成。

  当时,许锋和曾小春都不在,许锋在现实都市,而曾小春在正在洛阳,准备行刺杨广。但是,这群兄弟们一直没有忘记许锋和曾小春,都把他们排了进去。

  ……

  徐懋功望着许锋,不由深深点头:“七弟,你既然已经拿下了山寨,又接纳了咱们,那你以后就是山寨之主了,这件事,你不用推辞,我和秦琼哥哥以及各位兄弟都商量过了。”

  许锋微微一笑,语出惊人:“我也没想推辞,我有这个能力,我能带着大家过上更好的日子!所以,这个山寨之主,不想让我当还不行了!”

  这就是许锋,狂妄却又充满了实力的许锋。

  许锋没有推辞,似乎也没有出乎两个人的预料,他们哥俩对视,随后哈哈大笑。

  这时候,单雄信也在门口敲门了,还把魏征、程咬金、王伯当等人都拽过来。

  程咬金和许锋是第一次见面,他是一个傻大笨粗的蔫坏老流氓,其实心眼特别好,和许锋也是一见如故,看到这里在开会,走过来,一手抓起了一把鸡心塞进了嘴里:“呃,好吃!好吃啊!七弟好厨艺好手段!”

  许锋笑了笑:“这就是一点下酒菜,我们几个嘴馋,先吃一点,一会儿我罚酒三碗!”

  “哈哈,我就说了,七弟最痛快,一会儿咱们不醉不归!”

  “归什么啊,以后就住在这里,这是咱家!”王晓坤推了他一把。

  “嘿嘿嘿,没错,是咱家,咱家!”程咬金哈哈大笑。

  单雄信也走过来,拍了拍许锋的肩膀:“兄弟,这件事,哥哥没怪你,你做得好,你做了哥哥不好意思做的事情。”

  许锋一拱手:“哥哥,兄弟也是为了让兄弟们有个宽敞的地方住……还有,小小的瓦岗寨,只是我等暂时的落脚之地,我还没有完全放在眼里,我的下一个目标,比较大,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这肯定的,我们一定会听从七弟的指挥!”

  一时间,许锋和单雄信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

  肉还没炖好,已经是香味四溢,今天许锋炖的是鹿的肋肉,此外,五花肉已经用佐料煨好,正在岩板上烤,而鹿腿和几头整鹿也在烤,一时间,整个山寨里都是香喷喷的味道。

  很多喽啰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鹿,一个个看得口水横流,对许锋崇拜不已,这个老大,真的太牛逼了。

  秦琼仍旧是个心细如发的男人,他望着许锋,终于忍不住开口了:“兄弟,二哥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