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时空美食家 > 第二百七十章 宝马

  马的寿命一般都在30~35年,最多可达60多年。但是使用期比较短,一般以3~15岁最为合适。许锋的那匹马从小就是战马,使用年限太长,所以出现了提前衰老的情况,只活了20多年就死了。所幸的是死在了少华山,算是善终。

  “没关系,马已经老了,这些年跟着你算是享福了。”许锋说道。

  王伯当微微一笑:“承蒙许锋哥哥和曾小春哥哥照顾,这几年山寨里风调雨顺,咱们的山寨也壮大了不少,小弟和单二哥一起,为几位都物色了好马,还望几位笑纳。”

  王伯当一下子就说到了重点。

  这些绿林好汉都有自己的买卖,他们不缺钱,也有很广泛的人脉,所以想弄到什么好东西,并不是多困难的事情,

  许锋知道自己必须领情,所以也不推辞了,很快就跟着众人一起来到了马厩里。

  这时候,许锋已经感觉到气场不同了。这马厩里,散发着一种很熟悉的味道,这股味道,在南宋的蒙古大草原上感受过,而且,当年的西辽也曾经进贡过,只是,当时的许锋把这些好东西都赏赐给了自己的心腹爱将。

  但是这一次,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了。

  许锋走进去,放眼一看,看到了一匹质量极好的白马和4匹同样质量非常不错的深色马种,其中,有两匹纯黑色战马。

  白马,额头上有一条黑线,十分强壮,凑近之后,许锋摸了一把这马的肋骨,顿时大惊:“兄弟,这匹马花了多少金子?”

  王伯当笑了笑:“不足挂齿,哥哥喜欢即可!”

  “不,这匹马我必须买下来,这是一匹宝马啊!”

  王伯当也是一愣:“好马是好马,只是一年前购得的时候,未曾有人识得此马,哥哥,请你赐教,这匹马什么来头?”

  许锋笑了笑,摸了摸马头:“这条黑线你看到了?”

  随后,他又摸了摸马的肋骨:“肋骨是一整块,你看到了?”

  王伯当听罢,也吃惊不已,一个不小心,道出了真相:“30两金子果然没白花!映登,还是你眼力比我好!”

  谢映登善于齐射,也很会挑马,王伯当送给秦琼的马,实际上是谢映登挑选的,谢映登知道黄骠马是什么品种,但是对这匹马,看了许久,猜不出来。

  现在谢映登也有些尴尬:“我只知道这马跑得快、耐力好。脾性温顺,就是不知道这马叫什么。”

  “一字板肋玉麒麟。”许锋说道,“这是最好的战马之一,30两金子就买来了,兄弟,这笔生意可是赚大发了!这匹马至少价值……等我算算,千两黄金左右!”

  王伯当大喜:“果然是好马?”

  “是,马中极品中的极品!”许锋夸赞道。

  王伯当也非常开怀:“这是从伊吾郡一个马贩子手里买到的,当时要价50两,是映登说了半天,30两才肯出手的!”

  许锋点了点头,目光转向了伊云溪:“云溪,这匹马是伯当送给你的,你一直很喜欢白色,对吧。”

  伊云溪连忙道谢:“谢谢伯当哥哥送我宝马。”

  一字板肋玉麒麟,是宋代名将杨延昭的坐骑,极为西汉,就算是在伊吾郡本地也是非常稀有的。

  不过,今天的收获,不止如此,还有4匹好马。

  这4匹马,两匹都是枣红色,是血统极为纯正的蒙古马,这种马体格非常强壮,耐力极好,一天可以跑300里左右而不累。另外两匹,则是纯黑色的战马,许锋凑过去,摸了摸,结果摸出了一手鲜红色。

  这时候,王伯当和谢映登都笑了。

  齐国远也在一旁说道:“哥哥果然识货!”

  许锋说道:“两匹枣红马不便宜,估计买入的时候在100两黄金左右,不过真正价值,至少500两,血统纯正,跑动快捷而持久。两匹黑马,呵呵,兄弟,得花了不少钱吧?”

  谢映登和王伯当对视一笑。

  许锋走过去,望着其中的一匹黑马,不由冷冷一笑,突然间按住了马头,一时间,一股强劲的气息充斥在了这匹马的身上!

  这匹黑马刚才对许锋还有点敌意,可是在惊人的气势威慑之下,还是慢慢地低下了头,表示臣服。

  江楠,也对另一匹马如法炮制,结果这匹马也慢慢的低下了头,并且很无耻的开始蹭江楠了。

  “汗血宝马。”许锋一阵见血道,“只是在古之大宛国附近才有的宝马,所以称之为大宛名骑,跑起来和天热的时候身上会流出血一般的汗水来,这种马,是最优良的。只是不知道,贤弟们如何获得的?”

  汗血宝马,是最优质的马之一,古代,不知道多少名马良驹都是汗血宝马,比如吕布的赤兔,曹操的绝影等等,就算是王晓坤昔日坐骑胭脂兽,也有这个血统,当然,她那匹胭脂兽血统不纯,不如换成纯血的蒙古马。

  看到许锋如此识货,王伯当也很开怀:“这两匹马乃是单二哥所赠,二哥人脉很广,和西域也有一些生意往来,这是今年西域的一位朋友送给二哥的。二哥知道许锋哥哥曾经力敌宇文成都,十分欣赏,又听说哥哥的兄弟姐妹也是能征善战,所以送了这两匹好马……此外,二哥也有一些小小的窘迫……”

  “此话怎讲?”

  “二哥无法降服这两匹马……”王伯当无奈的摊摊手,“同样,小弟也尝试过,也无可奈何,看来,只有真英雄才能骑乘此二马!”

  的确,汗血宝马之中的确有性格比较爆烈的,一时间无法降服,不过一旦降服,就可作为大将之坐骑。

  许锋之前,运用了内力来威慑汗血宝马,让它感觉到了震慑,同时,又没有伤害它。

  马通人性,越是宝马,越是通人性,许锋爱惜它,它也能感受到,所以立刻驯服了。而且,这种马一旦被许锋驯服,其他人一般情况下是无法骑乘的,除非是和许锋非常亲近的人。

  ……

  王伯当备下了食材,请许锋做了一顿美餐,当然少不了他已经吃上瘾的蛇肉。那一年,许锋走后,王伯当曾经让山寨里的厨师尝试做了做蛇肉,可是味道都不行,无法还原当初的味道,这一次,许锋也是有备而来,不但亲自料理,而且还留下了不少调味料,并教会了厨师们烹调蛇肉的方法。

  吃过饭,他们在山寨里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骑乘着宝马,又帮曾小春牵走了一匹蒙古马,随后众人辞别了王伯当等人,上路了,只是临走前,王伯当提及,说秦琼已经回到了家乡山东,现在在山东节度使唐璧的手下当差,而今年农历九月九是秦琼母亲的生日,他们肯定会去拜寿。

  许锋心中暗想,如果这一次去大兴,顺利的得到了九龙鼎,他也会去给老人机拜寿,随后再离开隋朝。

  ……

  一行人上路了,许锋当然不舍得糟践自己的好马,而是故意放慢了速度,不过,这些宝马的质量太高了,还是跑得快,所以没用多少天,他们就已经抵达了大兴。

  很快就在大兴城内,很快就在大兴城内一家名叫花前月的酒楼门口驻足,结果第一时间看到了一脸荡漾的曾小春。

  几年不见,两个妹子自然很想念他,走过去和他拥抱了半天,许锋则和贱男春久久对视,感受到了他身上那股强大的力量,这家伙,这几年没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