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时空美食家 > 第一百六十四章 倾国倾城云想衣

  想到这里,许锋也淡定了下来,跟随着半老徐娘一起走了进去。

  半老徐娘是干什么的,许锋一目了然,这女人其实就是这家江南会所的妈妈桑。她自报家门,叫春姐。

  许锋差点没笑出声,难怪她荡漾的模样看上去这么眼熟,原来和贱男春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

  走进江南雅轩,这个时间,里面仍旧是莺歌燕舞,十分热闹,不少临安城内的富家子弟,都在里面寻欢作乐。他们的身边,几乎都是美女相陪,互相眉目传情,勾勾搭搭,看得许锋整个人都不好了。

  话说,还是不适应这里。

  春姐把许锋和王晓坤一起带到了楼上的时候,礼貌的对王晓坤说道:“这位官人,实在不好意思,云想衣姑娘只想见许公子,小店也为官人引荐了一位不错的姑娘,要不要和她畅谈风月?”

  王晓坤微微一愣,不过很快就恢复了自然:“好啊,快为我引路!”

  许锋一把拉住了王晓坤:“老王,你玩的太过了!”

  王晓坤一扇子拍飞了他的手:“许公子请随遇而安!”

  我安你大爷啊!许锋内牛满面,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跟她回到房间里,让她小皮鞭小蜡烛猛给呢!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许锋很快被请到了云想衣的房间里,一关门,一回头,发现一个绝色美女就坐在了酒桌前。

  房间里的摆设非常雅致,美女也真的有倾国倾城之貌。

  这个年代没有网红脸,没有太高档的化妆品,不过这个美女真有天生丽质的感觉,巴掌大的小脸,黛眉星目,翘鼻樱口,皮肤白嫩的似乎能捏出水来,轻纱粉带,玲珑剔透的身段刚刚好,不算大、却也不算小……近乎透明的江南织造裙下,一双长腿修长笔直,不失丰腴。

  这女孩子,的确非常美,完全不逊于自己身边的3个小伙伴!

  许锋看得出,这并非一般的风尘女子,也不好意思对人家太不客气,微微点头道:“云姑娘,晚上好。”

  “晚上好,许公子,您请坐。”云想衣一个万福,随后给他倒上了一杯酒,“久闻公子大名,今日能得一见,实在三生有幸。”

  许锋说道:“也久闻姑娘大名。”

  “我很有名吗?”云想衣笑问。

  “嗯,姑娘的确很有名。”

  “恐怕是臭名昭著的名吧!”

  许锋位极人臣,名扬公,持尚方宝剑行走天下,云想衣敢这么跟他说话,也不是一般人了,反而让许锋高看了一眼:“姑娘说话很有意思。”

  “公子可知我艺名出处?”云想衣问道。

  这一点倒是难不倒许锋,作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家伙,许锋对此很有了解:“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姑娘的艺名,恐怕是来自李白的《清平调》吧?”

  云想衣深深点头:“公子颇通诗词啊,来,奴家敬公子一杯!”

  许锋拿起了酒杯,和她一碰杯,一饮而尽。

  只是,微微尝了一口,许锋就能感受到,这不是花雕,就是女儿红:“这酒不错,敢问是……”

  “是花雕,是奴婢的义姐留下的。”

  听到这,许锋不由一愣:“你的义姐,难道是……巾帼英雄花想容?”

  花想容,汴梁歌妓,名噪一时,拥有闭月羞花之容貌。金人入侵,灭了北宋,在汴梁城内大肆掠夺,美女自然也不会放过,就连花想容也惨遭毒手,被带到了金国中都,遭到了惨无人道的蹂躏。

  花想容为保名节,更为了为北宋牺牲的军民报仇雪恨,和许多被捉来的北宋妇女一起,在金人侮辱她们的时候杀死了他们,自己也选择了自杀成仁。

  但是在这个年代,歌妓卑微,很多人都会无视掉了花想容为国捐躯的事迹,只是记住了她歌妓的身份。

  所以,当许锋口出“巾帼英雄”这几个字的时候,云想衣也为之动容,“公子真的觉得义姐是巾帼英雄吗?”

  许锋点了点头:“如果不是因为家道败落或者迫不得已的原因,谁会愿意做歌妓?只是很多人不明白她们背后的心酸,所以,也就无视了花想容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以那种悲壮的方式结束自己的性命,我觉得她很伟大。甚至比很多看上去衣着光鲜靓丽,甚至位高权重的人渣强多了,比如说,临安知府就和她无法相比!”

  听到这,云想衣忍不住了,居然跪在了许锋的面前:“名扬公是义姐的知己啊!”

  看着已经泪流满面的云想衣,许锋的心中也难免有些伤感,他走过去,一把将她扶起,伸出手帮她擦掉了眼泪:“云姑娘不要哭了,人死不能复生,姐姐虽然死了,可是她死的轰轰烈烈,死的光明正大,就算现在的人不了解姐姐,后人也会给姐姐正名的!史书上,姐姐为抗金而为国捐躯的历史,将被大书特书。”

  “公子!”云想衣扑到了许锋的怀里。

  许锋的心情有些五味杂陈,脑海中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了北宋国破家亡,老百姓流离失所的画面。

  不得不说,金兵的确跟禽兽没有任何区别,所破之城,城中的老百姓是最倒霉的,他们烧杀淫掠,几乎无恶不作,是一群真真正正的畜生。

  想到这里,许锋觉得金人不可留……

  看到许锋忍不住咬牙切齿,云想衣露出了一丝笑容:“公子可知奴家是怎么活下来的?”

  “这……我不知,愿闻其详。”

  云想衣这才松开了许锋,叹了口气道:“那年奴家年方十八,当时金兵攻破汴梁城,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义姐将我藏于水缸,这才让我幸免于难。后来,奴家逃出了汴梁城,来到了临安,因义姐的原因,改名为云想衣。”

  许锋攥紧了拳头:“有生之年,必灭金人,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云想衣连忙道:“公子不必如此,金人势大……”

  “他们?”许锋冷冷道,“我真没把他们放在眼里,现在看上去他们的确很厉害,可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大宋已经开始恢复元气了,只要军民团结,皇帝英明,朝廷不腐败,我就不信他们金人的势头能比大宋更强,开玩笑!”

  云想衣突然间抓住了许锋的双手。

  这一刻,许锋感受到了一种柔弱无骨。

  云想衣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并不是靠锻炼,而是天生苗条的女孩子,手是那种肉肉而又柔柔的质感,销魂蚀骨,让许锋都是微微一颤。

  古代女子,理性而感性,特别是像云想衣这种女孩子,她们自认出身卑微,性格中却又有一种格外的高冷,特别想找一个志趣相投,值得一生相守的男人。

  毫无疑问,云想衣是看上许锋了。

  许锋一时间面红耳赤,连忙道:“姑娘不必如此!”

  云想衣痴痴道:“公子必然不会觉得奴家卑微,不过,奴家有自知之明,如公子不弃,云想衣愿以身相许,以后哪怕公子不能给奴家任何身份,奴家都无怨无悔,只求公子有朝一日,能亲领大军,灭掉金人!”

  云想衣的确有惊人的容貌,身体传递出的那种诱惑,的确也让许锋的身体起了正常反应,而且,她的身上,有一股非常温柔的香味……这股味道是自然生成的花香和少女的体香混搭在一起的味道。

  然而!这不是许锋接受她的理由。

  许锋还是努力掰开了她的小手,摇了摇头:“我仰慕姑娘的容颜和气节,但是我至今尚未婚配,还没有娶妻的念头……”

  然而,云想衣性格非常的执拗,突然间退后了两步,解开了自己的上衣:“公子,奴家真的没有攀附公子的意思,只愿伴君度过漫漫长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