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时空美食家 > 第四十一章 多谢理解

  两个人站在人群中太明显了。

  一个小鸟依人,身段妖娆,翘臀长腿,惹人遐想;一个高大威猛,留着骚气蓬勃的大光头。

  许锋差点笑喷,这俩魔头今天怎么又来了?

  许锋为什么要说又?是因为这几天他们总过来,也不知是为了过来看他,还是因为天空烧烤店的美食太诱人,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季师傅之前跟许锋说过,他们过去的3天来过两次,都是来找他的,看到他不在,却也留下来吃饭了,饭钱一分不差。

  许锋冲着伊云溪点了点头:“把那俩家伙叫到后院来。”

  ……

  今天堪称盛宴,为了慰劳劳苦功高的伙计们,许锋刻意腌了一整只羊,现在正放在火上烤着呢,而且,这道菜也作为了一道大菜,出现在了烧烤店的菜谱上,明码标价,一只整羊4000,烧烤时的重量为150斤左右。当然,需要预定。

  大角羊,即欧阳盘羊的确非常特殊,个头高大,含肉量较高。不比一般的羊,一般的羊收拾干净只剩下了六七十斤,甚至更少。

  不了解的新客人觉得烤全羊的价格贵的离谱,可是了解的人很清楚,这个价格实际上很公道。

  穿着花格长裙走到两个人面前的伊云溪的确光彩照人,那种美是不需要用珠光宝气和浓妆艳抹来装裱的。

  白驹第一次见到伊云溪的时候没敢仔细看,今天一看,一时间兽血沸腾了。

  这家伙混上位之后,也算见过大世面,漂亮妞见得不少,享受过的也不少,但是像伊云溪这样清纯的妹子,他真的第一次见,这才叫真材实料,只是穿着非常平常的衣装,身材、容貌,都是一等一的,尤其是还有一双修长的不逊于林雅的大长腿。

  不过,当白驹想到那天伊云溪面无表情的拿着半截台球杆抵住了林雅喉咙的时候,还是不寒而栗了,越是这样的女人,越是小瞧不得。

  那个许锋真有两下子,他调教出来的妹子真的不一般……

  “云溪妹子好,好久不见了!”白驹殷勤的打了招呼。

  林雅则走过去握住了伊云溪的小手:“好像瘦了,怎么,锋哥欺负你了?”

  “没有,锋哥对我挺好的,就是这两天有点忙。”

  “是跟锋哥一起进货去了吗?”

  “是的,加了一些新菜,锋哥请雅姐和驹哥去后院吃饭。”

  白驹哈哈一笑:“好啊好啊,正好不用排队了!”

  ……

  两个人随着伊云溪一起来到了后院,只见许锋穿着的大背心和花裤衩,正拿着一个大蒲扇对着一只烤全羊煽风点火呢!

  这羊可真大,已经烤得有些金黄色了,油水正在不停地滴答在下面的篝火上,一股股野性的香味窜了过来!

  “我艹!真香啊!”白驹是个大吃货,但是这么大的羊能烤的这么香,他也是第一次见,“锋哥,这什么羊,绵羊?”

  “不,山羊,成年山羊,来,光头哥,小雅,过来坐!”许锋招呼道。

  “内个,能不能不叫我光头哥,我叫驹哥。”

  “光头哥你好,光头哥再见。”许锋依然故我。

  林雅轻笑:“行了,别矫情了,准备吃饭吧,饿死了!”

  ……

  许锋不光准备了烤全羊,还准备了特色天空叫花鸡,以及高卢红酒,还有一大盘生菜沙拉,十分丰盛。

  林雅和白驹倒是吃过叫花鸡,不过第一次亲自动手来拆分,觉得很有趣。

  先是把外面的一层炽热的黄土敲碎,随后打开荷叶,整只鸡的香味瞬间爆发出来!

  这鸡的皮很有弹性,没有一点粘在荷叶上。

  白驹把鸡腿掰下来一个递给了林雅,无耻的浪笑:“来,吃哪补哪?”

  林雅撕下了一块鸡胸还以颜色:“你也是,多吃点,光头哥。”

  白驹这家伙很挑食,吃鸡只喜欢吃比较带劲不柴的,比如鸡腿、鸡脖子、鸡翅膀……当然,还有鸡屁股。鸡胸嘛,他是最不喜欢吃的,不过林雅是他心中的女神,他又怎么好意思拒绝。

  可是,刚放进嘴里,他感觉自己离不开这块肉了!

  明明是很柴的鸡胸,可是吃起来没有一点柴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如同鸡腿一般的质感,吃起来非常有劲,而且,香料的味道已经完全渗透进去了……

  许锋的配方里放了一些“舶来品”,比如法国的胡椒、调味酒,古埃及赠予伊鲁特里亚的香料等等,所以味道上更为香浓,吃起来有一种西餐的感觉,再用中式古法烹制,完美的中西合璧,这道叫花鸡被食神系统评分为B,而且是近乎A的B级,伊云溪也很喜欢这道菜。

  至于红酒……许锋只能说,古代的法国人真牛逼,酒的评分是A,但是,不是许锋做的,所以,不计算在许锋的经验值里。

  高卢红酒,单喝口感已经不错了,搭配肉一起喝,有一种特殊而高雅的甜味,这股甜味若隐若现,如果再加两块冰,又上了一层等级,而且本身有一种厚重感。

  但是这种厚重感对于白驹这只饭桶来说……还是别说了,这家伙一口闷了一杯,又要了一杯,结果里面的冰块都还没化呢!

  林雅的嘴角都快抽搐了。

  老实说,虽然也是个混混,但林雅比白驹见过更多大世面,更上档次,吃东西的品味也更好一点,她不像白驹这样狼吞虎咽。

  不过,的确很好吃,鸡胸如此,鸡腿更带劲,通常在洋快餐店吃的时候,总感觉鸡腿的肉很宣,不实,但是这种腿不同,需要嚼,瘦肉不柴,皮富有弹性,怎么吃怎么过瘾。

  这时候,许锋已经走到了烤全羊的面前,切下了大一块羊腩,分成了若干个小份:“来,再尝尝烤羊肉,光头哥应该爱吃肥的吧?”

  “锋哥正知我心,我最爱吃肥的,对了,一会儿把羊尾巴给我吧!”

  “羊尾巴?一人一半好了!”

  “那鸡屁股呢?”

  “不有两只吗?一人一个!”

  林雅撇撇嘴:“你们太过分了,我也想吃鸡屁股……”

  许锋无奈的说道:“云溪,别理我们,我们没文化,就喜欢吃庸俗的东西。”

  伊云溪正在嚼着一只香喷喷、肥嫩的鸡屁股:“哥,你说什么?”

  “噗!”许锋一口红酒喷在了地面,“我的三观啊!”

  ……

  酒至半酣,许锋主动打破了僵局:“小雅、光头哥,开门进山吧,找我来肯定有事吧?”

  白驹望着林雅:“小雅,你说吧!”

  林雅倒是落落大方:“锋哥,我家老大想请你吃饭,不知道你哪天有空,肯不肯赏个脸?”

  老实说,许锋不想跟这条道上的人走太近,但是贸然拒绝,也不太合适,所幸的是,现在他有借口:“一起吃饭肯定没问题,不过,得等些日子。最近店里刚开张,我这边比较忙,你也看到了,我和云溪出去忙了好几天。等一段日子,稳定下来了,我做东,请老大吃个饭,怎么样?”

  许锋不算小人物,所以他说的话本身就有一定的分量,更何况,林雅的老大既然想拉拢下许锋,就必须有一定的耐性。

  而这点主,林雅还能替自己的老大做。

  听到这,林雅顿时说道:“既然锋哥这么说了,那你先忙着,看来店里的生意是挺好的,每天都这么大的客流量。”

  “嘿嘿,多谢理解。”

  ……

  林雅和白驹没有达成目的,当然吃饱了就走了,不过,林雅是吃饱了,而白驹则是吃撑着了,今天光是叫花鸡他吃了整整一只,还菜了大半条羊腿,喝了四五斤葡萄酒,真的是饭桶级的表现。

  但是相比较白驹,许锋却一点都不逊色。

  而林雅,厌恶这样的白驹的同时,却并不讨厌许锋。看来,这特么真的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

  送走两个人,不过8点多钟,许锋回到店里的时候,一群老客冲着许锋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