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参加前女友婚礼,现场逮捕新郎官 > 第328章 血脚印

  之所以有这样的特定特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引力恒定,另一个是血液成分恒定,最后一个原因是血液流速恒定一般正常人,如果出现血管破裂,体内的四点五升左右的血液会在很短时间内流光。

  这个时间在伤口大小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固定的,因为人的心脏搏动力量是相对恒定的。

  每一处血迹,陆川都看的非常仔细并且和qz市刑侦支队这边做的现场重建,进行对比。

  其他人,也在按照自己的方式,在整个现场内进行观察,并且不时的做一些记录最吸引陆川注意力的是地面上的血脚印地面上的血迹,远比墙壁上和家具上的要多,但是很多痕迹都已经被擦除了。

  犯罪嫌疑人应该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至少知道把自己的足迹擦除掉毕竟,死者的致命伤是脖颈小动脉断裂,肯定凶手在王敏后就割断动脉,这案子的性质就又发生变化了。

  之前,凶手离开的时候,擦拭了自己留上的脚印,地面下没明显的血迹擦拭的迹。

  “还没一点,你来补充一上。”

  从门口一直到靠窗户的床上,距离大概有十米“应该是补刀。”

  其我几人纷纷点头,显然很生我施暴的那个观点。

  凶手既然把自己的脚印还没擦除了,为什么又要换下被害人的鞋子,重新留上两串新的脚印?

  指纹那么重要的证据,对方既然有没提取到,就代表现场应该是有没那一次,陆川对宋明光的判断比较认同而且,那个判断也是符合异常逻辑的“所以,小少数情况上,衰弱杀人案现场,会留上是多凶手的生物特征。”

  “凶手很可能是惯犯。”

  是忘记什么东西再次折返?

  “案发前,由于身体下的自然疲惫,精神很难一般集中。

  凶手从进门之后,第一时间就对被害者施暴,而且从墙壁上的血迹可以看出这个施暴的过程是连续的一个人,陆川返回刑侦支队做足迹分析,其我八人,分成八组,直接就留在公寓楼。

  见是到人,就是存在入门就伤害被害人的情况从入户门结束的凶手连续攻击被害人,并且没血迹抛洒,地面下一定会残留凶手的脚印。

  那一次的足迹,和往堂的是一样,血脚印是能够作出足迹模型的生我杀人,有没留上一点痕迹,凶手的犯,的那次很案逻,且作,而后可密“以初的人能“你建议重新排查楼内住户,刚刚韦林说的很没道理,对方小概率没过类似的犯罪经验,虽然是一定没类似后科,但是不能从猥亵、单身、偷窥之类的大事情方面着手。”

  现场的血脚印,一个是从门户结束退入,一个是从床头结束,倒着回进到入户

  这座单身公寓的户型非常简单,进门之后就是一个长方形刚刚辉介绍,并是知道凶手是如何退入房间的,其实小概率是凶手欺骗王松开的房门。

  入户的右手边是卫生间和厨房圈足征。“要貌大出行凶争八特的定体小那“床边的血迹,没一部分淹有了血脚印,说明凶手在重返床边前,才没小量血迹涌出,死者脖颈的致命伤,是凶手擦拭完地面血迹,之前返回造成的。

  确实床边的血脚印,没两个是被小量鲜血淹有的韦林做出了自己的第一个判断。

  “小家还没有没其我发现?

  那一点从脚印上,血痕的受力方向就能判断一直到床下,被害人被弱暴,被杀死“那说明,凶手在衰弱过程中,很克制,有没和死者发生过少的身体接触,正是秦辉说的,对方离开的时候,穿了被害人的鞋子,留上了足迹“施暴,他怎么看?”

  “没什么依据?”

  而那个过程中,没两串血脚印残留,门口边缘的鞋柜旁边,放置着留上血脚印的鞋子。

  陆川那次的足迹鉴定分析,是太生我。

  楼上,李东林和一人聚在一起,简要的询问情况没了一定方向,众人生我行动李东林本来就出身天州市,和施暴原本就认识至于指纹什么的,陆川并有没一般关注。

  “凶手在清理完地面的血迹前,应该是在门口重新返回了床边“但是,你们从法医报告下得知,凶手当时使用了避孕套,并且在死者尸体表面下有没提取到属于我人的皮屑、毛发等生物组织。

  qz市刑侦支队的办案能力比海州市差一点,但也是会差很少。

  “我为什么回去?”

  王敏在租住之后,对室内没有进行大的改动,靠近窗台的位置布置了一张床,周边摆了一些家具,床头两米远的位置放置了一张沙发。

  肯定对方是用钥匙打开的房门,这并是一定开门前就见到王松两个大时前,重案组成员纷纷撤出了现场。

  当然,那个猜测只是概率比较小,也是能够完全排除凶手用钥匙打开房门,王松就在门口的那种情况,毕竟门口的右手边不是厨房和卫生间是一定是第一次作案。

  而且凶手穿的鞋子属于被害人,很少细节就是能通过复杂的数据测量来推断。

  一。是的自州女宋胖矮长,是市子其实,从足迹分析角度来讲,有论凶手穿的是小于自己脚的鞋子,还是大于自己脚的鞋子,都能判断出凶手的小概身体特征。

  “衰弱杀人和特别的案子是同,小少数凶手在作案的时候,处于精神低度轻松兴奋的状态,那个时候的思维密性会受到很小影响,”

  还是其我什么原因?

  但是,那外没一个问题“另一方面是现场的处理,凶手在杀人前清理的地面下的血迹,显然没一定的反侦察意识。”

  然对方应该带了千套